《立場新聞》前總編輯鍾沛權、署任總編輯林紹桐,以及所屬公司被控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」罪,區院法官郭偉健周四(29 日)裁定被告全部罪成,林因病獲批准缺席裁決。法官押後案件至 9 月 26 日判刑,鍾、林續准保釋。
法官另裁定涉案 11 篇文章,包括何桂藍專訪、羅冠聰博客文章具有煽動意圖,涉提倡反憲制抗爭理念、以假消息散播憎恨等,又指《立場》在反修例期間「成為抹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」。
辯方求情指兩人是新聞工作者,自覺有責任記錄。兩人的陳情信均提及新聞理念,鍾指如實記錄和報道是「不可逃避的責任」;林則稱新聞工作者效忠對象「只有公眾,只能是公眾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