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立場新聞》被控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」罪一案,區院法官郭偉健裁定前總編輯鍾沛權、署任總編輯林紹桐,以及《立場》所屬公司罪成,周四(26 日)判鍾沛權監禁 21 個月,林紹桐 11 個月;惟因應林的病情,改判處扣減還押日數後可即時釋放的刑期。
辯方代表、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在法官宣讀判決前,陳詞解釋林紹桐的健康狀況,指他所患疾病若再收監,可能危及性命。法官郭偉健最後接納林的病情為減刑因素,但就辯方提出的其他減刑因素,如二人是因履行報道工作而誤墮法網等,均拒絕接納。
郭偉健表示,案發時被告並非進行新聞工作,而是知悉涉案文章的煽動性後,仍以《立場》為平台,煽動憎恨中央或特區政府,即使不是蓄意煽動,至少是罔顧煽動文章的後果。
文字報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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