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影片】8.18流水式集會案終極敗訴 吳靄儀:需時研究判詞 多謝律師團隊及一直支持的市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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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 年 8 月 18 日,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,黎智英、吳靄儀等 7 名民主派人士,經審訊後被裁定「組織」及「參與」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罪成。上訴庭裁定 7 人「組織集結」上訴得直、撤銷定罪;「參與集結」罪則上訴失敗、維持定罪。被告一方上訴至終審法院,爭議檢控、定罪決定損害集會自由,周一(12 日)被裁定敗訴。

判詞指,香港法庭不應跟隨英國最高法院近年兩宗案例所訂立原則,就本案定罪有否過分侵害集會自由,進行「執行相稱性」測試,指該兩案的法律背景有別於香港,包括香港和英國在處理人權挑戰的法律框架有不同之處。

吳靄儀在庭外指,她未有時間閱讀判詞,暫時不宜作任何評論,但與李柱銘想借機會多謝他們的律師團隊,以及一直支持他們的市民。

文字報道:8.18流水式集會終極上訴 李柱銘、吳靄儀等7人敗訴 判詞:香港法庭不應跟隨兩英案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