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軍裝警於 2021 年 7 月 1 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遇襲中刀,男子梁健輝涉刺傷警員後自刺胸口,送院後證實不治。死因研訊周三(7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五日。死因裁判官高偉雄總結證供後,為陪審團提供「死於自殺」及「死因存疑」兩個選項。3 女 2 男陪審團退庭商議今早約一小時後,一致裁定梁死於自殺,沒有提供建議,死因裁判官亦沒有補充。 陪審團裁定梁於 2021 年 7 月 1 日晚上 10 時 05 分,在銅鑼灣軒尼詩道 555 號對開行人路,用刀刺向自己左胸,在崇光門外死於胸部刺傷。死因裁判官最後感謝法庭各方協助,研訊主任申請把匕首及 USB 充公,其餘部分證物交還梁的家人。
陪審團可選死於自殺或死因存疑
裁判官早上引導陪審團時,指他們可選梁健輝「死於自殺」或「死因存疑」。若陪審團在衡量相對可能性下,根據庭上證供,認為梁用刀刺向自己胸口,而當時他有意圖殺死自己,便可裁定他「死於自殺」。裁判官表示,曾考慮需否給予陪審團存疑裁決的選擇,但最終認為他有責任讓陪審團作事實裁斷。若陪審團不知梁有否用刀刺傷自己,或不知道為何梁要自刺胸口,認為他可能沒有意圖殺死自己,便可達成存疑裁決。
裁判官續提醒陪審團並非在兩個選項中二選一,而是應考慮梁是否自殺,若未能達成裁決,才裁定梁死因存疑。
梁胞兄及受傷警先後作供
聆訊首天由梁的胞兄 X 及受傷警蘇敬祖作供,X 形容胞弟自小成績不錯、思想成熟、性格內向。但他從澳洲大學畢業回港後,一度因工作問題與家人出現磨擦。梁曾搬離家中,2008 年再度搬回父母家中居住,直至離世。X 甚少與胞弟聊天,他亦在胞弟死後才得知,胞弟曾於《蘋果日報》工作,胞弟在事故發生前數個月前沒有與 X 傾談政治傾向等,生前亦並無與警方發生不愉快接觸。
受傷警蘇敬祖則指,案發時梁用刀刺向他的左背近膊頭位置。蘇邊跑邊大叫「有刀有刀!幫我!中咗刀!」蘇形容事前不認識梁,案發當天並沒與人起爭執,亦不知道為何遇襲。而傷口傷及肺部,至今因傷仍未能執行職務。
與受傷警蘇敬祖一同執勤的警長就形容,蘇被襲後唇色蒼白「估佢唔掂啦」,曾要求到場救護員先把蘇送院,但救護員指另一男子(梁健輝)已沒呼吸脈搏,須先送院救治。
遺書:警打傷市民、包庇罪犯 望行動帶來制衡
庭上透露,警方於案發現場檢獲 8 隻 USB,內有梁的遺書及公開信等。而警方搜屋時發現梁的房內有《榮光歲月》書刊、多份有標記的《蘋果日報》、兩包索帶、摺刀等。而 USB 內的相片有短刀及手繪圖等,顯示用封箱膠紙把短刀固定在大腿,再用膠文件夾住刀刃。
梁的遺書則透露他希望把遺產捐予記協,又稱警方打傷市民、包庇罪犯,沒有法律可以制衡他們。文中形容,「今天發生的事,是希望帶來制衡。世界沒有命中注定,只有坐以待斃。如果行動成功,係因為保密、小規模及出其不意。」文章末段則指,「今次決定這行動,是我隱約已經見到生命另一端。雖然人類壽命延長,但體能始終慢慢下降。最後都係一段長時間要人照顧,在床上慢慢枯萎。當生命到最後,你可能會問吓自己:『之前做嘅事會唔會令你自豪?世界因為你變好咗定變壞咗?自由咗定專制咗?』」
心理專家:梁或有「替代性受害」心理
兩名心理專家分析梁的心理狀況均認為,梁為人有條理、完美主義,性格較內向及孤僻,沒證據顯示他有精神問題。專家又認為,他十多年前已開始對政府感不滿,近年社會事件,例如警方行為、新冠疫情或加劇其不滿,以及有極端執念。其中一位專家又指,梁可能有「替代性受害」心理,閱讀新聞後認為有人受害,會將他人遭遇套在自己身上,覺得自己有責任令世界變得更好。
警務處被列作利害關係方
死者梁健輝終年 50 歲,他在 2021 年 7 月 1 日用刀刺向警員蘇敬祖後,疑再自刺胸口身亡。法庭選出兩男三女陪審團,案件由死因裁判官高偉雄主理,研訊主任由外聘大律師葉志康代表。警務處以利害關係一方列席,由大律師陸栩然代表,死者家屬則沒有律師代表。梁的胞兄作供後沒有繼續出席研訊。
CCDI-555/2021(MC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