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旬翁認損壞兩張選舉海報 罰款500元、賠償政府18元

七旬翁認損壞兩張選舉海報 罰款500元、賠償政府18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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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海報價值 18 元

被告劉少輝( 71 歲,退休人士),被控一項「刑事損壞」罪。

控罪指,被告於 2025 年 11 月 5 日,在香港新界青衣行人天橋(連接涌美村及青怡花園)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選舉事務處的兩張選舉海報價值港幣 $18 元,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。

WKCC5019/20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