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 年 11 月 13 日「晨曦行動」,示威者癱瘓多區交通發動三罷,其中上水北區大會堂外有人為清理路障爭執,雙方互掟磚頭,一名七旬食環署清潔工疑遭硬物擊中,翌日死亡;另有六旬男子遇襲受傷。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男子否認謀殺、有意圖傷人及暴動 3 罪。 案件周二(21 日)在高院原訟庭作第 5 日審訊,繼續播放次被告與警方錄影會面。他於片中指,事發時見傷者 X 持武,才從地上拾鋸,「想自己攞保障先」,向警員重申自己當日沒有掟磚,並從閉路電視中辨認自己與同行者。案件周四(23 日)再訊。
與警錄影會面 次被告稱自己無掟磚
控方周二上午繼續播放次被告陳彥廷,與警員楊家強的錄影會面。片段中,楊問他當日為何執鋸,陳指,當時見到案中傷者 X(獲頒匿名令的證人,早前完成作供)「開始有武器喺手」,遂執鋸,「想自己攞保障先」。
楊又問,「有無 feel 到傷到個伯伯(傷者 X)」,陳答「感覺傷口唔深」。陳亦向警員重申,他到達現場時只見雙方互掟磚頭,但他沒有參與在內,也沒見到有人將磚頭掟向傷者 X。
片中楊家強花不少時間,要求陳彥廷從閉路電視中辨認自己及同行者。除自己外,陳認出胞兄及其女友等人。他們亦從截圖中梳理案發時間線。
下午因技術問題,庭上未能播放片段,控方改向陪審團,由頭讀出開審時提及過的控辯雙方承認事實。法官杜麗冰押後本案周四(23 日)再訊。
兩被告案發時未成年
被告依次為劉子龍(19 歲)、陳彥廷(18 歲),同被控謀殺、有意圖傷人及暴動罪。控罪指,二人在 2019 年 11 月 14 日,在香港,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,謀殺羅長清(終年 70 歲);同月 13 日,在上水北區大會堂外,連同其他身份不詳者,意圖使男子 X (案發時 61 歲)身體受嚴重傷害,及參與暴動。
案件設 5 女 2 男陪審團。控方由外聘大律師周凱靈代表,辯方由外籍大律師 David Boyton 、蒲立新(Ian Polson)代表。
HCCC 322/20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