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男警涉與女童性交 另向事主提10萬元換不出庭 擬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

兩男警涉與女童性交 另向事主提10萬元換不出庭 擬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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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警涉提出以 10 萬元換事主不出庭

兩名被告為姚燕武(27 歲)及吳星熠(26 歲),同報稱公務員。他們擬不認罪,兩案原已排期 2024 年 2 月及 4 月開審,而早前提訊時,控方透露兩被告涉干擾證人、妨礙司法公正,指姚燕武向事主提出以 10 萬元換取不出庭指證吳星熠。

法官最終取消原訂審期,並撤銷兩人原有的保釋。兩人其後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。

控方早前撤 6 控罪 兩被告現面對 3 罪

控方早前撤銷對兩被告共 6 項控罪,姚燕武、吳星熠分別獲撤 3 罪,部分有被告涉犯案的具體日期

根據修訂後的控罪書,兩人面對餘下的 3 項控罪,除了一同面對的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」罪;姚燕武另被控一項「煽惑 16 歲以下兒童與他或向他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」,指控他在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香港,煽惑 15 歲女童 X ,向姚作出嚴重猥褻行為。

吳星熠則被控一項「與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」,指控他於 2021 年 12 月 25 日在香港,與 15 歲女童 X 非法性交。

至於同案另一被告、時任警員賴子樑,已承認「企圖與 16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」罪,2023 年 9 月被判監禁 16 個月

DCCC917/2022、DCCC918/2022、DCCC627/2024(已合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