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大埔區議員陳振哲否認兩度非禮女子 事主申屏風後作供 辯方反對遮被告視線

前大埔區議員陳振哲否認兩度非禮女子 事主申屏風後作供 辯方反對遮被告視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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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方為事主申屏風後作供
辯方反對遮被告視線

被告否認兩罪,控方透露將傳召 3 名證人,包括事主及兩名市民證人,與事主的新近投訴相關。控方為事主申請屏風後作供,以遮擋公眾及被告視線,並以特別通道出入法庭。

辯方擬傳一名品格證人、一名事實證人,另同意讓事主以特別通道出入法庭,以屏風遮擋公眾,但反對遮擋被告視線,提到二人本身認識已久。控方則指,事主透過案件主管提出申請,以免作供時引起尷尬及緊張。

裁判官提議讓事主以視像方式作供,被告則可透過螢幕觀察。短暫休庭後,辯方指被告堅持要在庭內見到事主。雙方決定押後案件,稍後就屏風需否遮擋被告視線再陳詞。

被告 2019 年當選區議員

被告陳振哲(51 歲)分別被控於 2022 年 5 月中在大埔懷仁街某單位,以及 2023 年 6 月某日在香港,猥褻侵犯女子 X。

陳在 2019 年當選大埔區議員,2021 年 10 月,陳被裁定宣誓無效,即時取消區議員資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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