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 年初,明愛醫院、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,Telegram 頻道「九十二籤」事後承認責任。7 人被控《反恐條例》罪名,餘下 1 人被控以「企圖製造炸藥」罪。8 人不認罪,周四(8 日)於高院踏入第 100 天審訊。
首被告何卓為連續第 18 天出庭作供,代表何卓為前女友、第 7 被告何培欣的大律師郭憬憲繼續盤問,指他在錄影會面時,提到明愛醫院爆炸案發生前一晚,即 1 月 26 日,他在宏創方 503 室為何培欣慶祝生日,但事實上何培欣在 1 月 27 日晚才進入 503 室。何解釋當時是「撈亂咗時間」。
郭質疑,當時何卓為想「借佢(何培欣)過橋」,辯護自己沒有參與明愛爆炸案,何否認並指「絕對冇可能」。案件周五(9 日)續。
第 99 天審訊|首被告接受其他辯方盤問 確認從未見次被告煮炸藥、整炸彈
郭憬憲指出,何卓為在警方錄影會面中供稱,2020 年 1 月 26 日晚(明愛醫院爆炸案發生前),他在宏創方 503 室為女友何培欣慶祝生日;但據宏創方閉路電視片段,何培欣在 1 月 27 日晚才進入 503 室。
何回應指,他當時是想向警方表達,何培欣進出 503 室與製造爆炸品無關,而他當時亦「撈亂咗時間」,因明愛醫院爆炸案發是橫跨 1 月 26 日及 27 日,「煮嘢食俾佢(女友)係 27 號晚,當時警方提住 27 號,我有少少 mix up 咗」。
郭再指出,何不可能搞錯時序,因為他知道何培欣的生日日期,當時何培欣仍未與前男友分手,何無法正日為何培欣慶祝生日,而警方在會面中亦有問及,何於明愛醫院爆炸案發生前的位置。何則指,自己當時被警方毆打、頭撞到枱角,加上臨近清晨,「係最疲累嘅時間」。
郭質疑,當時他想「借佢(何培欣)過橋」,辯稱自己沒有參與明愛爆炸案。何否認,稱「我當時係講出自己內心渴望嘅事情,希望令氣氛緩和」,「如果講到我會將當時自己嘅女朋友用嚟過橋,呢件事絕對冇可能」。
何確認何培欣三度前往 503 室
二人從沒討論關於炸彈事宜
郭再指出,何跟何培欣在泰國發生關係後,何培欣跟上任男友分手,何就視何培欣為女朋友,二人正式交往。何同意。郭亦指,2 月 27 日及 28 日、3 月 2 日兩人進出宏創方 503 室時有拖手,何培欣一共在宏創方逗留約 5 小時 40 分鐘,兩人並無討論任何關於炸彈事宜?何同意。
何亦確認,何培欣雖曾三度前往 503 室,但從未投訴單位內有異味;何培欣逗留在 503 室時,均沒發現化學品或爆炸品。
郭續指,何培欣與何卓為第一次認識,是在 2019 年 9 月的「Board Game」聚會,之後成為 Facebook 朋友;之後 3 個月,雙方會間中在 Facebook 讚對方的帖文和相片。何同意。直至 12 月,何在 FB 私訊何培欣說:「好唔開心想搵人傾計。」其後再提議用 TG 聊天,而何不開心的原因,是因為當時被網紅「摵時潘」潘書韻起底。何亦同意。
郭又引述何於主問時提到:「12 月起底事件後,我見佢相信我,又肯幫我講說話、發聲,我好感激佢,嗰時同佢熟絡啲,佢係一個好善良的人,嗰時會幫我買吓嘢食啦。」郭追問:「你所講嘅『幫你買吓嘢食』,係佢會有買啲外賣,放喺宏創方地下轉交畀你,並冇上 503 室。」何同意。
郭又指,至於何主問所講「會成日約第 7 被告上 503 飲酒,同我會煮嘢畀佢食」,其實也只是約了 3 次,何也同意。
行山時曾提「拎毒液放箭頭射警察」
何否認
郭亦提到 2020 年 1 月 1 日,何與何培欣到大帽山行山,當時何曾說:「有啲夾竹桃,夾竹桃有毒,可以拎毒液放喺箭頭攞嚟射警察。」何則指「記得有討論過呢啲生物毒性嘅話題,只係比較近似向心儀女仔講自己嘅認識姐。」並否認曾說過「箭頭攞嚟射警察」。
何同意與何培欣熟絡後,曾向她提及自己有做行動或任務,亦有提涉及針對政府、警察的動作。郭又指,何卓為曾提及煙霧彈:「嚟緊自己整煙彈,想用來嚇啲狗」。何亦同意,補充是在相識階段較後提及。
同意從沒邀請何培欣參與任何行動
何亦同意,何培欣對於對付警察資料,僅限是認知並無具體回應;何亦從來沒有邀請她參與任何行動中;而何培欣亦沒有參與任何案中的 TG 群組。
郭之後展示何與何培欣的 TG 對話,引述何提到「我可能出去做護衛反捉鬼」,而「珀斯光輝」(被指是第七被告)回覆:「醒」。郭引述,何在主問時指將此句理解作:「『珀斯光輝』讚你醒」,「事實上係佢話佢(瞓)醒咗,唔係讚你醒」。何同意並解釋:「當然我大狀主問時,我冇睇晒成段上文下理。」
郭追問,是否想「拖佢(何培欣)落水」?何則指:「就算佢真係讚我醒,都唔代表係真心或真係認同件事,我冇諗住拖佢落水。」
何之後解釋,「反捉鬼」意思是「混入人群中,當 CID 拘捕相熟示威者時,你拉開示威者」。何同意,他從未向何培欣解釋這句話的意思,而對方當時亦沒有理會。
郭亦指出,何卓為曾將分工內容(開發部、製作部、行動部、文宣部)發給「Freedom Hai」和「珀斯光輝」,唯予後者的內容較為詳細。何先解釋有關內容都是從公海群組抄寫,並非自己撰寫;而他與「Freedom Hai」的關係並非男女之間的追求,「純粹係因為之前我被抹黑,我擺個姿態出來,叫做幫自己證明返,佢理唔理我、幫唔幫手,我唔係咁在意……證明自己不是『摵時潘』所講食人血饅頭,出賣示威者。」
至於為何發給「珀斯光輝」的內容較詳細,何解釋:「之前係借約佢做哨兵嚟約佢,會用心少少,搵啲詳細啲嘅內容」。郭續問,是否因為何培欣對行動毫無認識,所以何要多講解,「就返佢嘅程度」。何同意:「我認識第七被告嗰時,佢一直都係做和理非。」
辯方指何培欣「Hea」覆訊息
何卓為稱感受不到
郭又展示二人於 2020 年 1 月 25 日晚(何培欣生日前夕)的對話,何培欣本身問,明日有沒有事、「去唔去打波?」,何則指「下午無」。之後何培欣再說「聽晚有個外國 fd 嚟咗香港,同佢去玩」,何則回覆「你約我嘛-.-」。郭指出,何當時語帶不滿、無奈,何同意並指:「本身約我打波,之後又轉咗,唔知佢個計劃係點。」法官追問,是否覺得自己位置不如外國朋友?何同意,也認同語氣有點「倔」。
郭續指出,何隨即提到「我聽晚都有行動」是為了化解當時情緒,延續與何培欣的對話。何同意並稱「亦都話畀佢聽,你有嘢做,我自己都有嘢做。」他亦承認,想藉此送一份生日禮物予對方。
之後何培欣回覆:「煙霧彈?」何則答「可能炸埋-.-」。郭問「-.-」的意思是否想表達「可能炸埋」的想法不著邊際?何同意:「顯示呢句唔係好實在」。
何培欣再覆:「wow best b-day present ever!!!!」郭問何如何理解這句話,何指:「我當時認為第七被告可能係覺得有人終於去做啲比較激進嘅行為,好似去封關。按當時嘅背景,疫情開始、網上好多人講要求封關,佢可能認同封關呢個方向。」
法官則質疑若何卓為視何培欣為「和理非」,為何會認為她想有人做激進行為?何指當時將對方歸類為 2019 至 2020 年的「和理非」,而他們有封關或罷工的訴求,「佢自己唔接觸,唔代表佢心底裡唔認同。」
郭再問,會否覺得當時何培恩只是因為被情緒勒索,「發覺話題好似已經好尷尬所以 hea 答『wow best b-day present ever』」?何指當時感受不到,「佢講加油係有少少 hea。」
HCCC186/20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