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「金錢自由」符號藝術家被指2023年涉3項刑毀 還押近一個月後獲准保釋候訊

創「金錢自由」符號藝術家被指2023年涉3項刑毀 還押近一個月後獲准保釋候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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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方稱考慮加控

控方提出押後待索取法律意見,辯方則反對,指案件只涉 3 個塗鴉,而被告已遭還押近一個月,希望盡快處理案件。

控方補充,據案件相冊顯示,本案涉及塗鴉不止 3 個,共有 5 個,控方有機會加控,期間要與警方協調。控方續指,警方調查案件期間,發現被告於 2023 年同涉兩宗,發生在沙田城門河雙子橋的刑事毀壞案,案情與本案相似,警方仍在調查中。

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考慮後,將案件押至 8 月 15 日再訊,准許被告以一萬元現金擔保,期間不得離開香港,每星期到警署報到兩次,亦不得返回案發現場。

陳勁輝
被告陳勁輝。(資料圖片)
被控 3 項刑事損壞

被告陳勁輝(42 歲,報稱藝術家),被控 3 項刑事損壞,指他於 2023 年某月某日,分別在葵涌廣場地下店舖「Him Noodle」、葵涌葵富路近燈柱 DC0134B、葵涌葵仁路近燈柱 DC0118,無合法辯解下損壞玻璃窗、交通燈控制箱及交通標誌牌,而上述物品分別屬於林姓男子、運輸署及一名不知名人士的財產。陳意圖損壞該財產,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。

曾兩度被控刑毀罪成

翻查報道,被告陳勁輝曾於 2023 年,被控 20 項刑事損壞罪,指他於 2023 年在香港多處,包括中學牆身、排檔、報紙檔、貨車車身等,畫上「自由」及「金錢」符號組成的塗鴉,被判 12 個月感化令。

陳勁輝再於 2025 年 3 月,被控 20 項刑事損壞罪,指他於 2025 年 1 至 2 月期間,於中、上環一帶損壞店舖,或政府所有的牆身、帳蓬、圍板、排檔及電箱等。陳被判監 3 個月,緩刑 24 個月執行,同時要支付 11,000 元的賠償金。

WKCC2418/20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