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 年初,明愛醫院、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,Telegram 頻道「九十二籤」事後承認責任。7 人被控《反恐條例》罪名,餘下 1 人被控以「企圖製造炸藥」罪。8 人不認罪,周一(20 日)於高等法院踏入第 38 天審訊。拘捕首被告何卓為的 O 記警員繼續接受辯方盤問。
辯方指,何在警署進行 5 次錄影會面,期間一度垂頭及現疲態。警員供稱,只見何「向住枱面去望」,翻看片段亦不覺他疲倦;警員重申問過何的精神狀況是否適合錄口供,指何不曾稱感疲倦。辯方又指錄影會面結束後兩小時,何送院並留院至少 5 天。警員稱事後才知何曾送院,「直至到現在我都唔知道」何曾留院 5 天。
第 37 天審訊|辯方指首被告警署遭毆打逼交手機密碼、警誘使合作 O記警員全否認
辯方質疑首被告有提問
但警員不重新錄影
負責拘捕首被告何卓為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(O 記)偵緝警員梁家俊,繼續接受辯方盤問。
何卓為的代表大律師姚本成上周問及,在第二次錄影會面片段結束前數秒,何卓為問警方「點呀?阿 sir」,辯方指何是想問他的表現如何,可否獲得警署擔保,梁家俊庭上否認,解釋「點呀?阿 sir」一句,是問他的聲量是否足夠。
辯方周一繼續盤問,詢問梁家俊在聽到何的提問後,為何沒有重新開機拍攝?梁家俊解釋,他在按停攝錄機期間,聽到何卓為提問,何亦很快補充是問他的聲量是否足夠,由於已經清楚與案件無關,「佢唔係提供一啲案件有關嘅證據,所以我認為冇需要再次開機或者警誡」。
辯方質疑,梁家俊明知何卓為詢問有關擔保的問題,因此才不開機。梁家俊反指,即使是問擔保問題,他在會面中亦已向何卓為解釋,不同意辯方的說法。
警員否認有同袍
要求首被告指證第五被告
辯方續指,在第五個錄影會面開始前,警署警長林偉亮曾出現,並向何卓為展示一批相片,問何是否認識一名叫「椰絲」的女子,該相片中的女子,便是何卓為供稱在宏創方一同飲酒、吸煙的女子 Vivian,然後林偉亮要求何指證「椰絲」即第五被告楊怡斯,是在羅湖港鐵站放炸彈的人。梁家俊一概不同意。
庭上繼續播放第五次錄影會面片段,辯方指何在會面中,頭不時垂下,問警員有否看到何的疲態?梁家俊供稱,會面時沒有留意何的神態,片段可見「被告人個頭向住枱面去望」,但他「從來唔覺得」何現疲態,「當時聽到嘅,亦都唔係疲倦嘅回答。」
梁家俊又強調,會面歷時僅半小時,何在會面前已有休息,而每一次會面開始時,他都會問何的精神狀況是否適合進行會面,又指何回答適合,亦不曾表示疲倦。
辯方指出,在會面結束後兩小時,何卓為被送院並留院至少 5 天。梁家俊稱「直至現在我都不知道」何卓為留院 5 天,亦是事後才知道何被送院。
首被告兩次錄影會面提及女友姓名
根據控方案情,第七被告何培欣是何卓為當時的女朋友。何培欣的代表大律師郭憬㦥盤問時,重播何卓為的第一次錄影會面,片段中,梁家俊詢問何卓為女朋友的名字,何卓為回答是「何佩欣」,梁家俊庭上確認,當時聽到何回答「何佩欣」而非「何培欣」。
第二次錄影會面中,何卓為再稱其女友是「何佩兒」,梁家俊問及他是否認識「何培欣」,何卓為稱不認識。梁家俊庭上確認紀錄正確。
控方外聘大律師林芷瑩覆問時,提到在第二次錄影會面中,梁家俊問及何卓為女友的全名時,何卓為曾回答他不肯定女友的全名,又指「大家唔會問中文全名咁老套」。梁庭上亦確認紀錄正確。
值日官:若投訴受襲必然會檢查
控方傳召時任青衣警署值日官、警署警長蔡偉明作供。蔡確認在 2020 年 3 月 8 日,接觸過被捕人何卓為。蔡偉明供稱在首次接觸被捕人時,會了解被捕的原因,若認為拘捕不合法,會作出進一步查詢。
蔡偉明亦供稱,會詢問被捕人,對被捕有沒有任何要求或投訴,而根據 3 月 8 日的紀錄,何卓為沒有投訴或要求。
控方詢問若果何卓為投訴受傷,蔡偉明會如何處理?蔡供稱,若何卓為投訴被人襲擊,他必然會了解傷勢,包括了解是否涉及其他罪行,亦會檢查是否有表面傷痕,「無論係有定冇(表面傷痕),都會記錄」。
警署紀錄顯示被告稱左胸、左額疼痛送院
控方讀出 3 月 8 日晚上 10 時 31 分的紀錄,當時的值日官,記錄何卓為投訴左胸及左額頭疼痛,經檢查後發現沒有表面傷痕,何被送往瑪麗醫院就醫。蔡偉明供稱,上述是他下班後,由另一名值日官處理的事項。
何卓為的代表大律師姚本成盤問蔡,詢問他有否向何卓為解釋被羈留人士的權利?蔡偉明供稱「唔記得」,但指在報案室的當眼處,均有清楚張貼被羈留人士的權利。
值日官:工作不包括管理 O 記警員
辯方亦關注,蔡偉明有否目睹警員,將何卓為帶到二號接見室,然後有 3 名警員進入指模室,其中一名網罪科警長,表示需要一個房間檢查手機。蔡一概表示無印象。
法官陳仲衡關注,上述是否值日官需要知道的事情?蔡表示不是,強調自己的工作範圍是管理被捕人和公眾人士,不包括管理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員,他反問「既然唔係我嘅工作範圍,有冇需要留意佢哋去咗邊?做緊咩?」
值日官:除非有投訴
否則不會掀開衣服檢查
何卓為當天凌晨 2 時許見律師後,表示胸口不適需要求醫。蔡偉明在盤問下供稱,已不記得當時何卓為不適,他相信會問何為何不適、如何不適,但「未必有睇」何的胸口是否有表面傷痕。
蔡偉明補充,除非何卓為投訴被襲擊,「我相信一般人唔會打開佢心口,左睇右睇」,但如果何投訴受襲,或被捕期間引致受傷,「如果佢咁講,一定會清楚咁睇清楚(傷勢)」。審訊周二續,蔡將繼續接受盤問。
HCCC186/20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