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同志吳翰林先後就同性伴侶不能以家庭成員身分入住居屋,以及財產繼承權提出司法覆核,兩案均勝訴,律政司其後提出終極上訴,終審法院將於 10 月開庭審理。
吳翰林 4 年前受抑鬱困擾自殺離世,由李亦豪接替亡夫繼續法律程序,恒生銀行周二(17 日)入稟高等法院,向吳翰林的遺產執行人,追討其居屋單位的按揭餘款,及要求將單位交吉。
入稟狀未列出遺產執行人身分
入稟方為恒生銀行有限公司,被告為吳翰林的遺產執行人,入稟狀未有列出遺產執行人的身分。
入稟狀指出,吳翰林在 2018 年 6 月,就沙田一個居屋單位申請按揭貸款,現入稟要求吳的遺產執行人繳付欠款,及將單位交吉。
政府兩案均敗訴 上訴遭駁回
吳翰林及其丈夫李亦豪 2017 年在英國結婚,吳其後購入居屋供兩人居住,但根據房委會規定,李亦豪無法合法入住該居屋單位,亦不能在未補地價下取得業權,兩人遂提出司法覆核,挑戰房委會規定。
吳翰林另因擔心在無立遺囑下離世,丈夫無法按《無遺囑者遺產條例》繼承其財產,提出司法覆核。吳翰林在 2020 年自殺離世後,李亦豪接替成為申請人。
高院原訟庭早前裁定兩案申請人勝訴,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,被上訴庭駁回,維持原判。
李亦豪在上訴庭裁決當日透過律師發聲明,指對判決表示感激,但遺憾無法與吳翰林一同見證,又指案件已拉鋸 4 年,「衷心希望房委會經過深思熟慮後,不會上訴,讓事件早日止息,亦終於可以讓吳翰林得到安息。」
律政司提終極上訴 10 月開審
律政司其後再向終院提出上訴, 獲批上訴許可。根據司法機構網頁,居屋政策案件將連同另一宗涉及同性伴侶申請公屋的司法覆核案,一併在 10 月 4 日開庭審理;遺產繼承權案件,則會在 10 月 8 日開審。
FACV2-4/20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