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旬漢於 2021 年,在大埔一幢唐樓的劏房單位,疑與同居女友發生爭執,用菜刀斬向對方及兩名年幼女兒,隨後縱火。被告否認 3 項謀殺及一項縱火罪,案件周一(4 日)於高院續審。
辯方傳召被告的女兒出庭作供,她供稱被告約有一百萬元儲蓄,在打麻雀時認識一名女子,隨後不時提取大筆存款。被告曾提取 10 萬元,指用作「同個女人結婚」。隨後被告曾形容與女死者「大家唔夾」,對方又借了他很多錢尚未歸還。女兒稱曾勸被告,指女死者為騙財而接近他,著他遠離對方,但被告認為女死者「唔係呃我錢」,指她有近 300 萬元儲蓄,「唔使呃我」。
女兒:被告曾提取10萬元
稱用作結婚
辯方傳召被告的女兒姚鳳雲作供,女兒供稱,母親於 2019 年因病逝世。她自幼與被告關係良好,被告約有一百萬元積蓄。女兒續指,及後得悉被告打麻雀時認識一名女子,隨後又從被告的月結單,發現被告曾提取 10 萬元。被告及後提到,10 萬元用作禮金「同個女人結婚」。
辯方引述被告的銀行户口紀錄,顯示由 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7 月間的存款紀錄。當中 2021 年 4 月時有 46.4 萬元結餘,但最後剩下 3.5 萬元,18 個月期間共被提取 42.8 萬元,其中一天更曾提取共 10 萬元;而另一個戶口則剩餘約 4,000 元。女兒供稱,當時亦有所關注,因為被告頻密地提取大筆金錢。
女兒:被告指女死者借錢後未歸還
女兒又提及,被告於 2020 年底,曾搬回家中短暫居住 3 至 5 天。當時被告形容與女死者溫菊芳「唔啱」、「大家唔夾」,又表示對方借了他很多錢,尚未歸還。
女兒勸被告,指女死者為騙財而接近他,著他「唔好再返去⋯⋯啲錢追唔到就算」。不久後被告又聲稱「約咗人出去」,之後便沒有回家。隨後女兒曾與被告電話聯絡,被告當時稱女死者「唔係呃我錢」,指她有近 300 萬元儲蓄,「佢喺內地好多錢,唔使呃我」,只是疫情期間無法轉錢到港,女兒便指女死者「講大話」,但被告回應「你傻嘅,人哋大把錢」。
女兒又曾建議,與被告及胞弟建立聯名戶口,她在庭上解釋,欲建立聯名戶口,因為每次被告提款時均須子女同意,以便得悉被告提款情況。
女兒:事後被告「喊晒口」
指「唔知點解會做咗啲咁嘅事」
女兒又提到,於 2021 年 1 月,曾相約被告回家,處理母親的骨灰位文件,當時著被告稍作等候,但被告感不滿而責罵她,又取出衣架襲擊她。約一個月後,被告回家時見她的家中凌亂,又感生氣欲用掃把打她。隨後被告曾提出,要與女死者遷入女兒家中的單位,著女兒搬走。但女兒拒絕,指其寓所「媽咪都有份」。
女兒在接受控方盤問時指,當被告因本案被還押後,她亦有定期探訪被告。她供稱,首次探望被告時,被告「喊晒口」表示「唔知點解會做咗啲咁嘅事情」。她便著被告「唔好諗咁多」,表示會為他尋求法律協助,隨後二人已沒有再提及本案,她亦沒有問及本案內情,以免刺激被告,僅從親友口中了解事件。
控方:被告斬傷女友
及兩女兒後再縱火
案件由高院法官張慧玲連同 7 人陪審團審理。控方早前在開案陳詞指,被告打麻雀時結識女友溫菊芳,隨後與溫及她的兩名年幼女兒同居。被告在與警方錄影會面指,為女友花盡積蓄但遭對方恥笑年老及貧窮,女友又有外遇。被告隨後用刀斬傷女友,稱要與對方「一齊死」,兩名女兒在保護母親時同被斬傷。
控方續指,被告及後在單位內縱火,原打算同歸於盡,但因「頂唔順」濃煙而逃離現場。法醫指女友身中過百刀,而兩名女兒亦分別中 36 刀及 6 刀,3 人死於刀傷及火警。
被告姚委祥(案發 62 歲,報稱地盤工),被控 3 項謀殺罪,指他於 2021 年 7 月 12 日,在香港謀殺溫菊芳、賴夢芯及廖淑媛;另被控有意圖縱火罪,指他於同日在大埔鄉事會坊一唐樓單位內,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摧毀屬於其本人或他人的財產,即該房間及房內的物品,意圖藉摧毀財產,以危害溫菊芳、賴夢芯及廖淑媛的生命。
HCCC163/20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