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鐘政府總部和立法會花園 2024 年 11 月遭人淋潑紅漆,46 歲無業女子周一(24 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刑事損壞罪,官押後至 4 月 11 日判刑,待索背景報告,被告續還押。
案情指,被告在事發後兩天被捕,於錄影會面承認「我一時唔開心咪扔樽紅油發泄」。辯方求情指,被告大學畢業,因疫情失業,曾經破產,當天在麥當勞求職失敗,情緒失控扔紅油,犯案沒有特殊目的。
被告周一承認兩項刑事損壞罪,她承認的案情指,於 2024 年 11 月 19 日晚上 8 時許,在高處扔紅漆,先後淋中立法會花園和政府總部花槽及行人路。
閉路電視片段拍下被告的犯案過程,並拍到她事前在五金鋪購買紅漆。警方在事發後兩天拘捕她,而她在錄影會面中承認「我一時唔開心咪扔樽紅油發泄」。
辯方:因求職不果犯案、沒特殊目的
當值律師代表被告求情指,被告大學畢業,因疫情失業,出現經濟問題,曾經破產。案發當天,她到麥當勞求職但不果,一時控制不到情緒而犯案,潑漆「冇特殊目的」,亦與黑社會無關。
辯方續指,被告無案底,亦認罪節省時間,承諾日後不會重犯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關注,被告事前購買紅漆,即「有備而來」。辯方解釋被告購入紅漆,原本打算用作家居維修。
官押後至 4 月 11 日判刑,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,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。
承認兩項刑事損壞罪
被告麥家敏(46 歲)分別被控於 2024 年 11 月 19 日,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地下立法會花園、政府總部花槽及行人路,無法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立法會及政府總部的財產,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。
ESCC3123/20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