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7 名民主派涉組織及參與初選,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一案,周三(22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院)展開第 13 天審訊,案件下午開庭續審。控方繼續傳召同案認罪被告區諾軒作供。 昨日審訊中,區諾軒供稱初選協調時,5 個地方選區各有一份協議,但當時因憂被指違法及令候選人被取消資格,沒要求參選人參署亦未有公開。他原欲進一步解釋,惟因有被告申請離席去洗手間,法官遂休庭待續。 《法庭線》將繼續實時更新報道。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,分別為吳政亨、鄭達鴻、楊雪盈、彭卓棋、何啟明、劉偉聰、黃碧雲、施德來、何桂藍、陳志全、鄒家成、林卓廷、梁國雄、柯耀林、李予信及余慧明。不認罪被告當中, 10 人獲准保釋, 6 人包括吳政亨、何桂藍、鄒家成等正還押,其中 4 人被押逾 700 天。 周二文字報道: 47人案|區諾軒:初選5區各有協議 因憂違法沒簽署亦沒公開 官另質疑控方播片
16:29 休庭,周四續審
16:20 法官就協調文件中擁護《基本法》條款提問
控方指,初選提名表格中有「我承諾支持和認同,由戴耀廷和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,包括民主派 35+ 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」字句。區解釋,「係指涉緊我哋剛才所提及嘅幾份文件。」
控方其後向區展示一份初選收據文件。提到立法會選舉後,會全數發還選舉按金。區先稱,「我而家先… 」,並一度乾笑一下。他續說,「其實呢份文件係『民主動力』嗰份文件,如果照字面所講,如果違反呢個共識嘅話,就會唔發還返個按金畀個參加者。」
法官李運騰其後又引述的初選提名表格,指當中第六點令他「最感興趣」,以及希望區作出解釋。第六點提到,參選人會擁護《基本法》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。
區稱,「呢個係『民主動力』當初設計呢份報名表時,希望每個參與者都能夠奉行到第六點嘅精神嘅。」
李又問控方,就此議題會否有任何補充?控方遂問區,為何文件會加上此一項?大律師沈士文則指出,證人已經回答。
法官陳慶偉表示認同,又指文件是由「民主動力」所製作,認為可以問相關人士。李運騰則稱,留意到時間差不多,案件遂押後至周四續審。
16:00 控方展示新界西協調機制會議文件
區諾軒供稱,「我可以回應嘅,(各區協議)文件嘅內容大致相同,因為只有新界西係用『會運用』呢個字眼,第五點都係唔同嘅,因為每區爭取嘅議席都係唔同嘅⋯⋯第十點都係只係新界西先有嘅。」
區又說,「因為就我憶述,只有新界西…投票嘅人數要多過 4 萬 8 千人,其他嘅內容(與其他地區協調機制會議)都係大致相同。」
控方其後展示新界西協調機制會議文件,並問文件的條文與其他選區的文件有何分別?區則稱,「但我無參加新界西個會議呀」。旁聽人士發笑。
法官李運騰問,區早前供稱,戴指各區參選人均有協議共識。其中新界西有條款與其他區不同,是使用「會運用《基本法》賦予權力,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」字眼,而其他條款與其他選區的協議是否一致?區指,「都係相似嘅。」
15:55 區供稱各區協議中有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字句
控方指,有一段 WhatsApp 訊息是趙家賢於 2020 年 6 月 19 日發出,趙轉貼了抗爭派立場聲明書,區確認。控方引述,區當時曾回應「我覺得有樣嘢要講清楚,個協議唔係無咗,係無喺記者會公開。」
控方問,訊息中「協議」的意思為何。區供稱,是 6 月 9 日記者會前,各區協調會議的協議。
法官李運騰問區,協議的條款為何。區回應稱,「係全份文件嚟嘅,但如果你話運用《基本法》賦予權力,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係有喺裡面嘅。」李運騰則指,不是預期區背出文件,但想區大概總結文件的重點。
控方隨即展示文件,指不爭議這是初選提名表格,其中有一份新界西的協議文件包含在內。控方又逐項引述稱,首項提到五大訴求缺一不可,第二項提到運用《基本法》賦予權力⋯⋯大律師石書銘隨即指出,控方若然想提醒證人,可以請證人閱讀文件,而不是逐點讀出。
15:50 開庭
15:29 小休
15:22 區確認 戴耀廷曾在 WhatsApp 群組發送各區最終協議文件
控方指戴耀廷在 WhatsApp 群組發出數項文件,包括:「公民投票」、「35+ 新西最終文件」、「35+ 區二」、「35+ 衛生服務」、「35+ 九西」、「35+ 九東」、「35+ 港島」等,問區諾軒這些文件與各區共識有何關係?
區稱,「按我記憶呢,呢一啲嘅文件,係我地啱啱引述最終協議嘅文件。」
15:15 區確認組織者 WhatsApp 群組 有訊息提及 5 區達協議
控方展示一個表格,就 WhatsApp 訊息向區詢問。其中有訊息提到,5 個地區直選選區終於達成協議等,區確認。
控方請區解釋訊息的意思。區指,「當時戴耀廷教授就寫好咗呢個採訪通知,我認為相關嘅內容可以發畀傳媒,當然後面趙家賢就話要執一執。」控方續問,此份記者會草擬文件是由戴耀廷所寫?區確認。
15:03 區:2020.7.15 退出「35+」 兩日後收最後 WhatsApp 訊息
控方指,剛才問區諾軒有沒有人參選人表明不同意運用《基本法》權力否決預算案,區供稱「唔想拉個時間咁遠」,問區認為哪一個時間點才適合?
區稱,「我諗較為合適係我仲係參與緊『35+』嘅工作嘅時候。」法官陳慶偉問,直至 7 月15 日,有否聽聞參選人表明不同意運用《基本法》權力否決預算案?區稱無聽過。
控方指,區早前供稱各區協調會議均達成共識,並向區展示組織者的 WhatsApp 群組訊息。
法官陳慶偉問,區於 7 月 15 日退出「35+」,區會否得知其後的訊息?區稱,「我最後嗰個訊息都係 15 號出嘅,咁我就仲未退出群組,咁我就收埋…唔好意思,我係 17 號最後個訊息,然之後我 send 咗個連結出嚟,我最多都係收到趙家賢嘅一個訊息,就無收過其他訊息。」
15:00 區:無聽過參選人不同意用《基本法》權力否決預算案
控方又問, 但按區的認知,參選人的立場是否一致?代表黃碧雲及林卓廷的大律師沈士文提出反對,指區已說出答案。
控方其後問,有沒有參選人表明過不同意運用《基本法》權力否決預算案?區稱,「就我理解無聽過。」控方再問,直至你被捕當日?區指,「我唔想將個時間拉得咁長。」
法官李運騰問,「35+」計劃的目的是奪取立法會的大多數議席,其中一個目標是要政府接受民主派的部分訴求,而參加者所期待的「最壞情況」是逼使特首下台?
區稱,「部分嘅民主派係咁諗。」李追問,其他人士的想法是?區回覆指,「我而家諗到有幾個,但佢哋係功能組別嘅參選人。」李問是否「35+」的參加者?區補充,「佢地唔係戴耀廷嘅『35+』。」
14:55 法官問是否所有參與者同意否決預算案 區:唔敢咁武斷
控方其後引述區諾軒 Facebook 帖文的第四點:「而事實上,就不同黨派的公開回應,不見得有參與者對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態度保留。那大家反對的是誰?部分選區有意再開會談,那麼,無論所有人有怎樣的決定,主辦方都尊重大家,配合大家。如明白立場沒有想像中大差異,我希望所有人能夠信任隊友,繼續前行。」
控方請區解釋。區指,「喺 6 月 19 號(區發帖日期)嘅呢個時點,我睇唔到有參與者⋯公開地反對,可以運用反對《財政預算》案嘅權利。」
法官陳慶偉問,按區的理解,是否所有參與者都同意運用呢個權力否決預算案?區稱,「我唔敢咁武斷,只係話無人公開反對啫。」
控方續問,直至區於 2021 年 1 月 6 日被捕,初選參與者的立場是否一致?區稱,「我唔敢咁武斷,特別係我 7 月 15 號已經係退出咗相關嘅工作喇。」
陳慶偉遂追問,那初選參與者的立場直至 7 月 15 日是否一致?區稱,「我唔敢每刻都係睇住咗每個候選人唔同嘅立場,我只能夠話 6 月 19 日我透過咁既講法嚟回應聲明書嘅發起人。」
14:45 區:有一定程度初選參加者講過攬炒
控方續問區諾軒,有關他於 2020 年 6 月 19 日發布、題為〈以正視聽——假如我有資格回應抗爭派立場聲明書發起人〉的 Facebook 帖文,並引述帖文的第三點:
「直接點說,就算所有人都聯署簽紙,只要有人到時反悔,除了譴責,根本無法阻止。屁股決定腦袋,最具阻嚇力從來在選民,若 35+ 攬炒,否決預算案重要,應該著力宣傳,令社會更多人站在我們一邊,令更多直選、功能界別選民敦促候選人,參與者間繼續夾到出血,效益很少。」
控方問區,為何指「否決預算案」是重要?區稱,「我當時認為有部分參加者,的確相信攬炒同否決財政預算案係佢地關心既議題」。區又說,「我當時嘅諗法係,與其去敦促其他嘅候選人,不如佢哋將時間擺喺宣傳佢哋嘅理念,令到更加多嘅人投票畀佢哋。」
控方遂問,區對於「攬炒」的理解是甚麼?區說,「我理解當時候有唔少…一定程度嘅參加者啦,係有講過呢個概念嘅,佢哋會認為透過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,最後促使到行政長官落台,就係有一個攬炒意思。呢個理解同我喺 4 月 30 號,《蘋果日報》嘅訪問,都係相符嘅。」
14:40 區:新西、九東初選提名表格夾附聲明
區補充,新界西候選人遞交予民主動力的提名表格中,夾附一份聲明。
法官李運騰問,新界西候選人的提名表格與其他地方選區的提名表格是否相似?區指不是,稱只有新界西及九龍東有「夾附呢啲地區嘅聲明」,而提名表格的格式,並無要求參選人遞交相關文件。
李運騰再次向區澄清,是否指新界西及九龍東的參選人呈交的提名表格中,均夾附一份聲明?區指,「係,當時趙家賢係咁樣匯報予 WhatsApp 群組。」
14:35 區:新西文件有「會運用《基本法》權力」否決預算案字句
主控周天行甫開庭問區,5 個地方選區是否均有達成協議,指會積極運用《基本法》賦予權力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?
區諾軒供稱,在 2020 年 6 月 9 日記者會之前,在初選組織者的 WhatsApp 群組,成員包括他、戴耀廷、 趙家賢、民主動力職員黎敬輝及鍾錦麟。
戴耀廷曾在群組發出幾個檔案,為各區協調機制的內容。區指,他因為沒有去新界西的協調會議,故 6 月才知道新界西文件的字眼是「會運用《基本法》賦予權力,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」,其餘 4 區則是「積極運用《基本法》賦予權力」。
14:25 開庭
控方傳召區諾軒作供。區身穿藍色襯衫及灰色冷衫,由 2 名懲教人員陪同下出庭。
HCCC69/20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