葵涌私營殘疾院舍「康橋之家」前院長張健華,被指在 2014 年,在其辦公室內性侵智障女院友,惟因事主無法作供而最終撤控。事主與母親入稟區院,向張健華及兩間公司循民事索償,獲裁勝訴,張須賠償逾 83 萬元。事主及其母親上周五(27 日)入稟高院,申請張健華破產。根據司法機構網頁,案件已排期於明年 3 月 4 日聆訊。
根據入稟狀,被呈請方為張健華,呈請人的名字與張健華性侵索償案的事主,以及代為入稟的母親同名。
張健華於索償案敗訴
須賠逾 83 萬元
性侵案事主與母親在 2018 年入稟,循民事向張健華、「康橋」母公司「智友集團有限公司」,以及「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」索償。區院法官黃若鋒在 2024 年 3 月頒下判詞,指信納張健華曾性侵事主,而次被告「康橋護理服務」則未有履行應有的照顧責任,判事主一方勝訴,張須賠償 83.6 萬元,「康橋護理服務」則要賠償 35.8 萬元。
事主及其母親早前已入稟高院,申請將「康橋護理服務」清盤。
至於「智友集團」,在審訊時與事主方達成和解,惟事隔逾一年尚未支付賠償。事主一方早前早前申請禁制令,禁止公司出售物業及轉走得益。 法官在雙方同意下,批准延續禁制令。
張曾被刑事檢控、最終撤控
翻查報道,張健華於 2014 年被控一項「與精神無行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罪」,指他於同年 8 月 10 日,與精神無行為能力的 21 歲女子 X 非法性交。X 在錄影會面中提到,張用陰莖插入其私處。警方另在辦公室內的垃圾桶,找到 6 張紙巾,當中的精液染有張及事主 DNA。
2016 年 5 月 17 日,事主因創傷後壓力症及智障,不適宜出庭作供,控方終撤控。張健華其後就上述事件,遭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永久「踢出」社工註冊紀錄冊。
HCB9109/20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