葵涌私營殘疾院舍「康橋之家」前院長張健華,2023 年 7 月入稟高院,向「康橋」的母公司「智友集團」3 名董事及股東提出申索,指他們違反股東協議、董事誠信等,聆案官陳振國指屬無理纏擾,下令剔除申索。
張健華提上訴推翻聆案官決定,高院周一(30 日)開庭處理,張和董事繼續自行應訊。特委法官孫靖乾指,張的上訴理據包括認為聆案官「自編自導」,違反司法中立及充當被告律師,為他們整理理據。
孫指因該次屬口頭裁決,沒有書面紀錄,為表公允需先索取當天裁決錄音謄本,押後至 12 月 15 日審理,料需時 3 小時。
入稟狀:張健華指股東會決議屬違法
本案原告為張健華;被告依次為李永耀、周可仁、楊尚文。翻查「智友集團有限公司」2022 及 2023 年的周年申報表,首被告李永耀為董事;次被告周可仁為董事兼股東,持股 50%;楊尚文則是持股 20 % 的股東。另原告張健華則持股 7%。
入稟狀指,張健華於 2011 年 7 月,聯同另外 6 名「志同道合」好友籌組生意,並於同年 10 月 1 日簽訂股份協議書,成立「智友集團有限公司」。按照協議,股東分成甲、乙兩組,甲組由男子李宏憲單獨持 50% 股份;乙組則由 6 人合共持股 50%,當中張健華持有 7% 股份。
入稟狀續指,李永耀、周可仁成為董事後,沒按公司法召周年股東大會、提供核數報告,而乙組股東曾託律師去信「智友」董事局,要求索取公司帳目、股東會及董事局會議紀錄等,但不獲回覆,認為兩人嚴重違反董事誠信。
李永耀則在聆訊時回應指,2011 年 10 月的股份協議書,簽署方不涉現時 3 名被告,不明白為何要由 3 個無關的人承擔協議;又指張聲稱開會的地方,當時尚是「爛地」、未經裝修,「點樣開會呢?」
官剔除申索 指無理纏擾
原審聆案官陳振國 2024 年 8 月裁決,剔除申索張的申索,指信納張沒有披露合理的訴訟因由、訴訟屬無理纏擾,亦涉濫用法庭程序。(見報道)。
HCA1192/20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