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制派社區主任涉脅逼兩女網友性交案 3罪成判囚2年9個月

建制派社區主任涉脅逼兩女網友性交案 3罪成判囚2年9個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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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 年,當時 19 歲的建制派社區主任黃煒龍涉通過交友程式,「一人分飾兩角」,以假身分及假照片結識兩名女事主後,相約她們到酒店慶生,再以真實身分出現,並利用假身分傳訊威脅她們與自己性交,否則公開其生活照。

黃被控「威脅他人非法性交」等 4 罪,早前裁定其中 3 罪罪成;周四(28 日)於區域法院被法官姚勳智判處監禁 2 年 9 個月。

辯方求情指,黃年輕,現已感後悔,獲區議員撰寫求情。法官指本案嚴重在於,黃兩次以類同手法威脅事主,包括聲稱有黑社會背景、認識警方高層等,會公開事主個人資料等,最終令其中一名事主與他非法性交。

辯方:被告獲區議員撰寫求情信

辯方求情指,本案沒有呈上創傷報告,兩名事主似乎「冇乜嘢講」。而被告的背景報告內容正面。他案發時僅 19 歲,而另外兩名事主已 26 歲,明白其行為「點都係唔啱」,但「人誰無過」。

辯方續指,黃今年 21 歲,相當年輕,獲家人疼愛。被告親撰的求情信指他希望改過自新,已明白失去自由的痛苦。而父母形容他本質不壞,過去奉公守法,為人純品,有參與社區報務。被告另獲區議員撰寫求情信。其女友亦已原諒被告。辯方希望法庭考慮辯方同意大部分案情,節省法庭時間,酌情輕判。

官:黃兩次以類同手法威脅事主

法官引述辯方指,被告就讀中六,兼任社區發展主任,他沒有使用暴力,不涉及未成年少女,其求情信表示已感後悔。

法官強調,本案嚴重之處在於,黃兩次以類同手法威脅事主,包括聲稱有黑社會背景、認識警方高層等,會公開事主個人資料,最終令其中一名事主兩次與他非法性交。

法官就首項「企圖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」罪以監禁兩年半作量刑起點,另外兩項「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」罪則以監禁 3 年作量刑起點,考慮沒案底、同意大部分案情,節省法庭資源。首罪判監兩年,另外兩罪判監兩年半,當中部分刑期分期執行,共判囚 2 年 9 個月。

宣判後,法官強調其量刑基準本可大大提高,寄語被告「好好反省,唔好再干犯任何罪行」。

官早前裁定非禮罪表證不成立
其餘 3 罪成

法官早前裁決時指,可根據本案情況毫無疑問推論,被告實為發出恐嚇訊息的假身分「黃子豪」及「William」,被告又會自行加插恐嚇說話,如稱上述 2 人認識警方高層、有黑社會背景等,要求事主配合並與自己性交。

法官裁定被告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,3 罪罪成。至於涉及事主 Y 的非禮,由於其證供沒有提及情節,故裁定該控罪表證不成立。

被告被控 4 罪

被告黃煒龍(現年 21 歲)原被控一項「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」,轉介區院後,經修訂後加控至 4 罪。首罪為「企圖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」,指他於 2021 年 9 月 22 日,在香港旺角智選假日酒店某室,企圖以威脅或恐嚇手段,促致 X 與他作非法性交。

他另被控 2 項「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」,指他於 2021 年 11 月 7 日,在尖沙咀麼地道千禧新世界香港酒店某室,以威脅或恐嚇手段,在兩個情況下促致 Y 與他作非法性交;再被控於 2021 年 11 月 7 日,在同地同室猥褻侵犯 Y。

DCCC628/20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