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健華性侵案事主入稟申請張破產 張提反對指案件尚未定案 明言上訴到底

張健華性侵案事主入稟申請張破產 張提反對指案件尚未定案 明言上訴到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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呈請方稱張沒提擱置或存檔反對誓章

呈請方稱,文件已齊備,指本案是建基於區院民事案,指張於該案申請提出上訴許可及擱置判決,而法官聽取陳詞後指,會在 3 個月內頒下判詞,張亦沒就本案提出擱置或存檔反對誓章,認為可根據《破產條例》 第 6 條的「無能力償付」條例,頒令張破產。

張沒律師代表,親自出庭,陳詞時稱「我反對」,指自己不懂法律程序,故沒存檔文件;另指區院的案件尚未定案,「今日頒個命令唔係好適當頒布囉」。張明言,若該案上訴許可不獲批,「我會一直上訴到終審法院,好明顯事實有少少偏頗…所以我反對,係唔允當,建基於嗰個案都未塵埃落定」。

張健華。
張:我一定會搞到底

聆案官黃健棠稱,有兩方面可處理本案,指聆案官多數處理沒爭議的破產,可將本案轉介至破產法官處理,另一方面是停留在聆案官層面,但或要押後較長時間,並指張表明會一直上訴,可能勝訴或敗訴,「剩係嗰個上訴都會搞好耐」。

張表示,「我真係要需要多啲時間去做…我一定係要搞到底,我會爭取返自己權利… 好多文件我唔識好多程序,俾律師蝦我咋嘛,所以我一定會上訴到底」。呈請方則稱,可留待聆案官處理,望押後 8 周,以待區院索償案的判決。

法庭與雙方討論再訊的時間期間,張透露 3 月至 4 月將離港探望朋友。官終下令將本案押後至 4 月 29 日再訊。

張須賠逾 83.6 萬元

根據入稟狀,清盤呈請人的名字,與張健華性侵索償案的事主及代為入稟的母親同名;被呈請方則為「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」。

性侵案事主與母親在 2018 年入稟,循民事向張健華、「康橋」母公司「智友集團有限公司」,以及「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」索償。區院法官黃若鋒在 2024 年 3 月頒下判詞,指信納張健華曾性侵事主,而次被告「康橋護理服務」則未有履行應有的照顧責任,判事主一方勝訴,張須賠償 83.6 萬元,「康橋護理服務」則要賠償 35.8 萬元。

2025 年 1 月,張健華就裁決提出上訴,質疑法官對他指控嚴重,卻「引用唔到任何一個動作,或者對方個講法」,重申閉路電視片段中,自己「一個性侵動作都無,一個清潔嘅動作又無」,並指「呢個指控對我實在太嚴重喇,同埋處罰太高,承受唔起,所以一定要上訴落去。」

至於「智友集團」,在審訊時與事主方達成和解,惟事隔逾一年尚未支付賠償。事主一方早前早前申請禁制令,禁止公司出售物業及轉走得益。 法官在雙方同意下,批准延續禁制令

張曾被刑事檢控 最終撤控

翻查報道,張健華於 2014 年被控一項「與精神無行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罪」,指他於同年 8 月 10 日,與精神無行為能力的 21 歲女子 X 非法性交。X 在錄影會面中提到,張用陰莖插入其私處。警方另在辦公室內的垃圾桶,找到 6 張紙巾,當中的精液染有張及事主 DNA。

2016 年 5 月 17 日,事主因創傷後壓力症及智障,不適宜出庭作供,控方終撤控。張健華其後就上述事件,遭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永久「踢出」社工註冊紀錄冊。

HCB9109/20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