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健華涉性侵須賠逾83萬元被頒令破產 庭外稱「因禍得福」有人助追收欠款

張健華涉性侵須賠逾83萬元被頒令破產 庭外稱「因禍得福」因有人助追收欠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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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入稟狀,被呈請方為張健華,呈請人的名字與張健華性侵索償案的事主,以及代為入稟的母親同名。

張健華再批評判決不合理
稱「法官瞇埋隻眼」

呈請方指,張健華早前就性侵女院友民事索償案提上訴許可,遭原審法官駁回。張健華則指「會繼續上訴」,「CCTV 都睇唔到有件咁嘅事(性侵),全份嘢(判詞)唔敢講。」

張健華又質疑,民事案另一公司被告「點解佢唔使破產,我要破產呢?」呈請方則指「康橋護理服務」已於 2 月清盤。法官陳健強聽畢雙方陳詞,指張就民事案上訴已被拒絕,終頒令他破產。

張散庭後在庭外向傳媒表示,自己會繼續就民事案上訴。他重申法官判案時非依靠證據,只是「確信」他有犯案,又接納傳聞證供,「呢啲證供應該係唔要㗎嘛」、「全部都唔合法理。」

他稱「法官瞇埋隻眼,對我哋有歧視」,因此「上訴到終審法院都要上訴。」

張又解釋,不會就破產令提上訴,並提到「破產都唔緊要,因為我冇錢」,指自己是「因禍得福」,因為「我 partner 拎走晒我啲錢」、「其他案件要破產官幫我追返啲錢」,認為反而對自己有利。

官納片段、事主母證供
信納張有性侵、須賠償

性侵案事主與母親在 2018 年入稟,循民事向張健華、「康橋」母公司「智友集團有限公司」,以及「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」索償。

區院法官黃若鋒在 2024 年 3 月頒下判詞,採納一名院友在辦公室磨砂玻璃外拍攝的片段,亦接納事主母親的證供,另一方面指張健華作供時的辯解「極之牽強」,裁定張非誠實證人,不接納其證供。

法官信納張健華曾性侵事主,而次被告「康橋護理服務」則未有履行應有的照顧責任,判事主一方勝訴,張須賠償 83.6 萬元,「康橋護理服務」則要賠償 35.8 萬元。

張健華就裁決提上訴許可申請,法官黃若鋒 2025 年 4 月頒判詞指,接納事主和母親就性侵事件的對話內容,因內容與法醫報告等吻合。官又指,重複原審已處理的議題,上訴理由亦不具備可供爭辯之處,遂駁回其申請

事主及其母親另入稟高院,呈請將「康橋護理服務」清盤,高院 2025 年 2 月將「康橋」清盤

張曾被刑事檢控、最終撤控

翻查報道,張健華於 2014 年被控一項「與精神無行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罪」,指他於同年 8 月 10 日,與精神無行為能力的 21 歲女子 X 非法性交。X 在錄影會面中提到,張用陰莖插入其私處。警方另在辦公室內的垃圾桶,找到 6 張紙巾,當中的精液染有張及事主 DNA。

2016 年 5 月 17 日,事主因創傷後壓力症及智障,不適宜出庭作供,控方終撤控。張健華其後就上述事件,遭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永久「踢出」社工註冊紀錄冊。

HCB9109/20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