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的七旬婦,因懷疑丈夫有外遇,於 2021 年在寓所內涉用菜刀斬死對方。她早前以「減責神志失常」為基礎承認誤殺罪(法律 101 文章)。案件周一(30 日)在高等法院判刑,法官杜麗冰引述精神科醫生報告指,被告病情雖有改善,但仍相信丈夫不忠,認為被告須接受精神治療及教育。
官指本案是一宗悲劇,決定採納精神科醫生建議,判處被告無限期醫院令,由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,評估被告可否獲釋。
印尼籍被告劉秀珍(案發時 73 歲,主婦)承認於 2021 年 2 月 25 日,在葵涌麗瑤邨一單位內非法殺死劉子球。被告以「減責神志失常」(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)為基礎承認控罪。
被告兒子撰求情信
法官杜麗冰早前為被告索取最新的精神科醫生報告,以判斷她在小欖接受治療的時間。官引述報告指,被告的精神狀況經治療後已有部分改善,服用抗精神病藥物後,已消除妄想病徵,惟被告仍堅持死者對其不忠。
報告認為,被告須接受精神治療及教育,建議她接受無限期醫院令,由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,評估被告可否獲釋。
官另引述辯方求情,指辯方醫生建議判處有限期醫院令,並呈上案例說明。辯方又呈上被告兒子的求情信,內容對被告讚譽有加,稱在有愛的家庭中成長。牧師求情信則指,被告還押時閱讀《聖經》,從中獲得安慰。
法官表示,本案是一宗悲劇,指判刑須視乎案情而定,決定採納精神科醫生報告,判被告無限期醫院令。
案情:被告懷疑夫外遇、常爭執
綜合案情及被告背景,被告劉秀珍於 1977 年從印尼來港,透過婚姻中介認識死者劉子球,兩人同年結婚,育有一子一女,案發時與女兒同住於涉案單位。
案情指,被告自 1986 年起確診妄想型精神分裂症,會出現關係妄想(referential delusion) 等症狀。她於 2001 年間,曾因病情復發而接受住院治療,當時她會語無倫次、起疑心、行為紊亂等。出院後,被告須持續接受跟進治療,獲處方藥物。
及至 2020 年 8 月,被告懷疑死者有外遇,二人經常發生爭執。被告曾將懷疑告知醫生,獲處方更高劑量藥物,惟被告表示只服用原有劑量的藥物。她及後覆診時指,已改善與死者的關係,原定 2021 年 3 月再覆診。至案發前一周,死者一度離家以避免與被告發生衝突,後於 2021 年 2 月 19 日返回單位。
案情:夫遭斬傷頭大量失血致死
案情指,2021 年 2 月 24 日,即案發前一天,女兒與死者在單位用膳,隨後入睡。至凌晨 4 時許,死者大叫叫醒女兒,著對方報警,當時死者渾身是血,把被告制服在地,表示遭被告斬傷。
警方到場時,發現死者與被告均躺在地上,死者頭部流血,指向被告表示遭她斬傷。數分鐘後救護車到場,當時死者尚清醒,但隨後漸失去意識,在醫院證實死亡。其解剖報告指,死者身上、臉部、頭部、頸部有多處刀傷,因頭部受刀傷大量失血致死。
警方於單位內拘捕被告。她於警誡下指,因死者有婚外情而斬對方。被告被送院時情緒不穩,但否認有幻覺。
被告事後被還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,醫生報告指,被告至少有兩項被害妄想症病徵、行為紊亂、語無倫次。案發時,被告可能因幻覺以為死者有外遇,受精神分裂症影響,產生強烈情緒犯案,失去自制能力。
HCCC396/20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