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年 38 歲男子涉於 2021 年,在馬鞍山恆安邨住所外以菜刀斬死八旬男鄰居。男子原被控一項謀殺罪,他早前以「減責精神失常」為基礎承認誤殺罪,周二(29 日)在高等法院被判無限期的醫院令。
法官黎婉姫引述報告內容,醫生指被告屬於「非常危險人士」,過往有多次暴力相關紀錄、有濫藥習慣增加暴力風險、有向精神科醫生隱瞞病症的傾向、亦對本案罪行表現毫不在乎(carefree)。
官判刑時稱,被告在沒有被挑釁下,對一名老人家作出兇殘行為,又指從過往紀錄及報告可見,被告非常暴力,毫無疑問對社會構成威脅。
辯方:被告有悔意
對事主及其家人致歉
法官判刑時稱,被告於內地出世,小學教育程度,有 7 次案底,其中 3 次與暴力相關,2 次涉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、1 次為有意圖傷人。
綜合辯方求情,報告指被告適合在醫院接受治療,而不是在監獄。被告亦表示明白報告內容,不反對判處醫院令。
被告親撰求情信則提到,犯案時受幻聽和妄想影響,對其行為感到有悔意,並向事主及其家人致深切歉意。其母的求情信亦提及,被告於單親家庭長大,怪責自己忽略兒子,望法庭輕判。被告的胞弟及胞妹亦有撰寫求情信,向事主及其家人致歉,望法庭給予機會。
報告:被告為非常危險人士
有高暴力風險
法官引述背景報告指,被告曾任機械技工、售貨員等,其後無業,依賴綜援及母親接濟生活;另提及被告年輕時有濫藥習慣,服用可卡因、冰毒等,曾加入黑社會。
法官又引述兩份精神科報告,指被告自 2014 年接受精神科治療,確診患上「妄想型精神分裂症」(paranoid schizophrenia)。醫生形容被告為「非常危險人士」(seriously dangerous person),並提及 4 個原因,包括指他過往有多次暴力相關紀錄、有濫藥習慣增加暴力風險、有向精神科醫生隱瞞病症的傾向、又指被告面對本案罪行表現毫不在乎(carefree)。另一名醫生亦指,被告有高暴力風險(high violence risk),兩名醫生均建議判處無限期的醫院令。
官:被告沒被挑釁下作出兇殘行為
官判刑時稱,被告在沒有被挑釁的情況下,對一名老人家作出兇殘行為(unprovoked brutal and fatal attack),又指過往紀錄及報告可見,被告非常暴力,毫無疑問是非常危險人士,對社會構成威脅。官信納報告內容,認為被告須接受治療才能重投社會,遂按建議判被告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無限期醫院令。
身處長袖格仔裇衫、戴上黑框眼鏡的被告聞判時表現平靜,在散庭後一度望向旁聽席揮手。
案情:被告施襲因噪音感煩厭
被告何世宇(現 38 歲),報稱無業,原被控於 2021 年 9 月 27 日,在沙田馬鞍山恆安邨恆山樓兩單位外走廊謀殺黃姓事主;他早前改認誤殺罪。
案情指,被告及母親住在新界沙田馬鞍山恆安邨一單位,自 2018 年起被診斷患有精神分裂症,需要到威爾斯親王醫院精神科覆診。84 歲黃姓事主及其妻子是被告的鄰居。
2021 年 9 月 27 日,黃離家購物,其妻子看到黃沿走廊走向升降機。黃經過被告的住所時,被告突然衝出,從後以菜刀襲擊黃的頭部、頸部及肩膊。驗屍報告指,黃至少有 45 處斬傷,可能導致大規模失血。
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,案發時看到黃經過走廊,感覺煩厭及情緒化,遂入廚房取刀斬他;又指施襲是因為每日受到樓上及隔壁單位發出的噪音而感到煩厭,因而失去控制能力。
HCCC422/20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