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任見習督察否認非禮、襲擊同袍受審 辯方:可能是被告腰間戰術手套觸碰事主

時任見習督察否認非禮、襲擊同袍受審 辯方:可能是被告腰間戰術手套觸碰事主

分享:

被告楊孟羲(《法庭線》記者攝)
事主:被人以手掃一下臀部

控方由外聘大律師鄭明斌代表,辯方由大律師馬維騉代表。

首項非禮罪,涉於 2024 年 9 月 9 日在元朗警署地庫支援組辦公室外走廊發生。女事主 X 於屏風後作供,在控方提問下確認,她案發時於元朗警署當值,當日下午 4 時,她與同僚偵緝警員「阿正」走到地庫支援組取政府手提電話。

二人抵達支援組辦公室後,X 向同事「阿祥」提出需要取電話,對方遂轉到另一房間取電話,X 與「阿正」在辦公室外等候。隨後「阿祥」帶同電話回辦公室,X 遂面向牆、背向走廊檢查電話,歷時約兩至三分鐘。此時 X 突然感到其臀部中間位置,由右至左被人用手掃一下,約一秒。X 形容被觸摸時,對方有用力壓向臀部 ,X 感到不舒服,立刻大叫「啊」一聲,往後望時見一名穿白衣制服的上級經過,直行至走廊末段,沒有看到其他人,而 X 不認識該名上級。當時在場的「阿正」及「阿祥」均指沒看到事發經過。

辯方:不爭議被告當時在場

辯方庭上確認不爭議身分,被告案發時於走廊出現,即該名白衣督察上級。

辯方盤問時,提到 X 檢查電話時,上身向前傾?X 指,當時她上身輕微前傾,下身沒有彎曲。辯方追問,X 感受到被「軟淋淋」的物品觸碰其臀部,有力度壓向她?X 形容,當時感受到有力度而軟的物體掃其臀部,時間短暫,但「感受好大」。

辯方再問 X,事後有否再見到該名白衣上級?X 指,沒有在元朗警署再見對方,但事後曾於住所附近再見到他。辯方質疑,X 事發時只看到上級的背影?X 補充,當日案發前她與「阿正」站在門口時,曾見該名白衣上級經過,她曾抬頭望對方,但沒有仔細留意,在被摸臀部後,該上級亦再次經過走廊。

辯方質疑,X 當時為何不上前追問該上級?X 解釋,她作為女性,首次遇上這種事,來不及反應,所以她先問另外兩名在場同僚有否目擊事件,並問及上級身分,獲阿祥告知是「小隊長官」,確認即小隊的見習督察。

辯方:被告腰間戰術手套或碰到事主

辯方續指,當時該上級有戴裝備腰帶,包括戰術手套;X 確認。辯方指,可能是被告的戰術手套觸碰到 X。X 不同意,指她曾以軍裝當值,須把手套掛在腰間,手套亦有機會觸碰自己的臀部,故她熟悉手套觸感,與被非禮的感覺不同。辯方再問,X 何時掛上手套執勤?X 指 4 年前。辯方續稱,故 X 在電光火石間,感受到被觸碰的感覺,與 4 年前的感覺有所不同?X 確認。辯方最後指出,被告案發時並沒有使用手觸摸 X;X 不同意。

X 在控方覆問下補充,如果手套只是在「吊吊揈」的情況下,不經意地觸及其臀部,便不會感受到均速及壓下去的力度。

辯方質疑目擊者口供沒提 X 感害怕

控方其後傳召案發時在場的偵緝警員蔡繼正作供。蔡供稱案發時沒看到事發經過,但聽到 X 大叫一聲「啊」,X 告知有人摸其臀部,蔡同時見到一名白色制服的上級經過走廊。辯方提到,事後該名上級再次經過走廊,當時 X 的反應如何?蔡指 X 當時「好驚」。辯方質疑,蔡的口供沒有提及 X 感害怕,只提到 X 「個樣好嬲」?蔡確認口供沒有提及。

偵緝警員蔡繼正(《法庭線》記者攝)
控罪指涉警署走廊、警校操場非禮、襲擊

被告楊孟羲(38 歲,報稱公務員)被起訴 2 項猥褻侵犯罪,及 1 項普通襲擊罪。控罪指,他於 2024 年 9 月 9 日,在元朗警署地庫支援組辦公室 B8 室外走廊猥褻侵犯 X;於 2023 年 11 月某日,在黃竹坑香港警察學院大操場猥褻侵犯 Y;以及於 2024 年 5 月 2 日,在元朗警署地庫巡邏小隊第一隊辦公室 B21 室內襲擊 Z。

警方早前回覆《法庭線》指,該名男子為前警務人員,已經離職,又指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,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,絕不容忍和姑息,定必嚴正處理。

FLCC2440/20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