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場三跑項目分判商一名 38 歲「工頭」,涉向起重機操作工人索取每天 100 元至 200 元賄款,以協助對方繼續獲聘,事主其後辭職,沒支付賄款。該名「工頭」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,案件周五(17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。
辯方申請押後,以待索取文件。裁判官何慧嫻押後案件至 3 月 14 日再訊,被告獲准以 4,000 元保釋,另不得接觸控方證人。
被告許偉國,(38 歲,報稱起重機操作員),為新領海機械行有限公司(新領海)時任「工頭」,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。控罪指,被告作為代理人,即新領海僱員,於 2022 年 12 月初,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,而向蔡兆輝 Gary 索取利益,即首 3 個月每天港幣 200 元及其後 3 個月每天港幣 100 元的饋贈、貸款、費用、報酬或佣金,作為被告協助蔡繼續受僱於該新領海的誘因或報酬。
根據廉署資料,新領海於案發時是三跑項目建築工地的起重機服務供應商。涉案工人 2022 年11 月入職,日薪 1,400 元,工人遭被告索賄後不久辭工,並沒支付賄款。
WKCC261/20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