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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101:
上周焦點:
47人案 官有意暫定11.19判刑
47 名民主派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一案,共 14 人經審訊後罪成、31 人認罪,今年 6 月 至 9 月已分六批完成處理求情,共歷時 12 日。
《法庭線》獲悉,法庭周四(24 日)發信通知與訟方,法官陳慶偉下令,有意暫定 11 月 19 日開庭判刑,與訟方可於周五下午 4 時前回覆,而信中未有提及開庭時間。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確實的判刑日期及時間。
立場案 林紹桐提定罪上訴
《立場新聞》被控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」案,前總編輯鍾沛權於今年 9 月被判監禁 21 個月,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則因健康情況,獲判處扣除還押日子後、可即時釋放的刑期,當庭獲釋。法官郭偉健指,不接納兩人案發時進行真正的新聞工作,指他們參與抗爭。
林紹桐不服定罪,周二(22 日)提出上訴。根據司法機構網頁,案件尚未有聆訊日期。律政司回覆《法庭線》查詢,確認已收到林紹桐存檔法庭的申請上訴許可通知書。
馬俊文未獲提早釋放 覆核指懲教通知程序涉不公
綽號「第二代美國隊長」的馬俊文,被指多次叫喊港獨口號,「煽動分裂國家」罪成判囚 5 年。馬原定今年 3 月在行為良好減刑下提早獲釋,惟在「23 條」新安排下,未能提早釋放,最遲延至 2025 年 11 月刑滿。
馬俊文不滿安排,入稟申請司法覆核。馬一方質疑,懲教初時僅口頭通知他評審委員會的考慮涉程序不公,又透露委員會其後在書面指「有資料顯示馬俊文與黑暴人士有聯繫」,惟沒有交代詳情,而馬只有一日考慮是否申述,亦不能索取法律意見,形容是「無法反抗」。
專題:同性伴侶框架限期不足一年 團體在想甚麼?
「彩虹行動」成員、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,早前就香港法律不承認同性伴侶關係提終極上訴,去年 9 月獲終審法院裁定部分勝訴,指政府不承認同性伴侶關係,違反《人權法案》,要求港府於兩年內訂立替代法律框架,以滿足他們的基本社會需求及獲取合法身分認同。
距離限期不足一年時間,暫未見具體立法框架,月中公布的《施政報告》亦未有著墨,有同志團體對此表示失望。《法庭線》訪問了同志團體及律師,裁決一年後,不同團體正在想甚麼?有甚麼討論正在醞釀中?
MIRROR演唱會事故 出事屏幕前一天現傾斜
男團 MIRROR 2022 年 7 月的紅館演唱會發生事故,大型屏幕墮下令舞蹈員受傷。工程總承辦商「藝能工程有限公司」2 男 1 女被指虛報屏幕等設備的重量,3 人否認一項串謀欺詐罪,以及屬於交替控罪的欺詐罪受審,案件本周完成 5 天審訊。
屏幕分判商 ITP 的項目經理在盤問下確認,事故中墮下的屏幕,在前一天有傾斜問題,由於不涉及屏幕技術,他交由「協興隆」跟進,對方的員工曾經爬上頂部檢查連接屏幕金屬架的鋼索位置。辯方關注是否有人建議若屏幕不安全,「應該攞返落嚟」?證人表示沒有。
此外,受傷舞蹈員「阿 Mo」李啟言入稟區院,要求僱主公司「舞館」根據《僱員補償條例》,就其「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」、醫療費等作出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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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外法官祈顯義悉尼遇示威 港府譴責
海外傳媒報道,香港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祈顯義周二(22 日)於澳洲悉尼出席演講,遇海外港人示威,示威者高舉「壹傳媒」創辦人黎智英的照片,及霓虹燈牌抗議,要求他辭任非常任法官。政府周四(24 日)傍晚發聲明,強烈譴責有人向祈顯義施加不當壓力,公然干涉香港特區正審理中的刑事案件。
5港人遭賣豬仔案 智障事主遭關籠內
早前有港人被「高薪打工」騙局誘至東南亞後遭禁錮,被逼從事非法工作。兩名男子被指誘使他人前往外地,被控串謀詐騙罪,周三(23 日)在區域法院認罪,續還押至下周五(11 月 1 日)判刑。
案情揭露共涉及 5 名受害人,年齡介乎 20 至 32 歲。其中一人為輕度智障,他由被告陪同到外地「領獎」,後來被告知已被人販賣,曾經被關在籠內、遭毆打和電擊。另一受害人被騙出差往柬埔寨,抵埗後被威脅參與網上詐騙,近一年後才獲救出;亦有 2 人被販賣至緬甸的「KK 園」。
七一金鐘暴動求情 戴嘉平:為未來奮鬥
2019 年 7 月 1 日,大批示威者在金鐘龍匯道一帶集結,向舉行升旗禮的會展推進,與警方發生衝突,9 名男子事隔逾兩年半被起訴暴動等罪,當中 4 人包括浸大學生會前外務副幹事長戴嘉平,經審訊後被定罪,4 人周五(25 日)於區院處理求情。暫委法官張志偉把案件押後至 10 月 31 日判刑,4 名被告繼續還押。
控方透露,警方遞交案件檔案後,律政司花逾兩年才提供法律意見。代表戴嘉平的辯方大狀引述戴的求情信指,他會尊重法庭判決,認為「不論身處何方,都會為未來奮鬥,都能活好當下」。而他自小留意時事,希望了解香港,出於對家園的愛,是次犯案「都係出於愛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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