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法庭線》本周焦點報道 2024.12.8-12.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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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周法庭線報|721案非白衣人罪成;47人案律政司不提刑罰覆核;黎智英續作供

本周焦點:
721林卓廷等7人暴動罪成 官指林煽風點火、抽油水

元朗 721 事件至今逾 5 年,林卓廷等 7 名非白衣人周四(12 日)被區院法官陳廣池裁定參與元朗站大堂暴動罪成,令罪成非白衣人增至 8 人,罪成白衣人則為 9 人(見文末)。裁決後,林續就 47 人案服刑,其餘 6 人即時還押,他們向旁聽人士揮手道別,林亦笑著揮手。有家屬散庭後痛哭,以紙巾拭淚,囚車離開法院時,數人揮手。案件押至明年 1 月求情,2 月判刑。

法官在判詞總結指,認為閘內人士的暴動並不是一早在 721 之前預計籌劃出來,事件的偶然性是林卓廷在內的一群人,分別到元朗站抗衡白衣人兼蒐證,因雙方對峙、對駡及衝擊而使到暴動必然發生。

7 名被告均有出庭出供,官逐一反駁,指林在 FB 發帖會引人入元朗,亦渲染有黑社會介入,他閘內籲不要退後等是煽風點火,而讓助手直播是「明顯地是有『抽政治油水』的念頭」。至於其餘 6 人,官全不信納擲物、射水等是為了阻止白衣人,指被告自圓其說,是暴動的參與者。

47人案|何啟明、陳志全、鄭達鴻、譚得志提上訴 至今共12人提出

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,45 名罪成被告在 11 月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。本周五(13 日)高院資料顯示,再多 4 名被告即何啟明、陳志全、鄭達鴻、譚得志提出上訴。譚為首名認罪被告提出刑期上訴,而他暫自行提出上訴,沒律師代表。其餘 3 人則為不認罪被告。

計及上述 4 人,暫時共有 12 名被告提出上訴,其餘 8 人為鄒家成、吳政亨、何桂藍、余慧明明、黃碧雲、林卓廷、楊雪盈及彭卓棋。

另外,律政司申請覆核刑期的限期於周二(10 日)屆滿,《法庭線》周三向律政司查詢有否提出刑罰覆核申請,以及有否申請延期。律政司回覆稱,不擬提出刑罰覆核申請,又指由於已有被告就刑罰申請上訴,律政司不宜就案件的判刑是否合適作任何評論。

兩名被告劉偉聰及李予信獲裁定罪名不成立,律政司已就劉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。

黎智英案|黎稱爭取「免於獨裁的自由」否認倡港獨
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的案件,上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續審,黎繼續作供。辯方就其訪談節目、專欄文章及訊息紀錄逐一提問。針對他的專欄文章提到《國安法》「要我們馬上嘗到活在共產主義制度下的恐怖」,黎指自己 12 歲時逃離到香港,當時中國很可怕,香港有如天堂,重申他內心沒有恨意,亦沒意圖煽動仇恨,只是想表達感受。

另外,黎在專欄文章〈時間就是武器〉提到《國安法》生效後,「再沒有一百幾十萬人遊行抗爭」。黎確認是指《國安法》侵犯示威權利,又指 2020 年七一已無人再外出示威。法官杜麗冰問,黎概括成「因當日非常少人示威,所以《國安法》侵犯示威權利?」黎稱,認為是示威的終結,「因為在《國安法》威脅下,這是不可能的,沒人會再這樣做,這已經實現了」。

至於其 Twitter 帖文提到,英國為港人推出 BNO 簽證「救生艇政策」,稱「年輕人是我們爭取自由運動的脊梁」。法官杜麗冰關注「自由」的意思,黎指是「中國侵犯我們的自由,免於獨裁的自由」,杜聞言指「免於中國內地的自由?即你想香港獨立?」黎重申不想港獨,是想有「法治下的自由」。

陳虹秀暴動無罪重審 辯方結案稱陳勸警方克制 沒意圖鼓勵示威者

2019 年 8 月 31 日,社工陳虹秀被控在灣仔暴動,獲裁定表證不成立,毋須答辯。律政司上訴得直,案件發還重審,陳維持不認罪,案件周五(13 日)在區域法院展開第 7 日審訊,控辯雙方進行結案陳詞。

辯方結案陳詞時稱,陳當時向警方稱「保持你克制、唔好開槍」等字句,並非向示威者發言,不是鼓勵示威者留守,亦沒意圖鼓勵示威者,又指 5 名控方證人亦沒提及陳的說話對警方行動構成滋擾。

辯方又指,片段曾有槍聲,亦有警員舉「速離否則開槍 」旗幟,陳遂勸警方不要開槍,「勸下佢哋克制,咁樣嘅做法,何罪之有呢?」對於控方指,陳實則是為示威者「撐腰打緊氣」,辯方稱沒有可能是唯一推斷。官押後至 3 月 11 日裁決。

被控沒許可證獅子山展示條幅 「馬屎埔陳伯」無罪 庭外籲珍惜人權

2023 年中秋前夕,「馬屎埔陳伯」陳基裘登上獅子山,展示出自魯迅的「橫眉冷對千夫指 俯首甘為孺子牛」字句,事後被捕。陳否認一項「沒有許可證下於郊野公園內展示條幅罪」受審,周二(10 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,兼獲訟費。

控辯雙方爭議「展示」定義,裁判官林子康裁定,涉案條例的「展示」須具永久或規律性,然而根據本案證據,被告由舉起條幅至放在「獅子山」牌匾上,歷時約一分鐘,認為控方未能證明被告「展示」條幅。

旁聽人士聞判後拍掌,被保安阻止。「馬屎埔陳伯」在庭外與友人相擁,拿起案發相片,表示事發 14 個月以來,「壓力、一切苦衷係冇辦法形容嘅」。他哽咽稱:「今日係國際人權日,我能夠喺今日鬆一口氣,我個心態(是)繼續維護公義、維護人權,我哋做得幾多得幾多,人權係大家都有份嘅,所以大家要珍惜」。

反恐第二案|警否認脅迫次被告指證他人及交手機密碼

2020 年初,明愛醫院、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,Telegram 頻道「九十二籤」事後承認責任。7 人被控《反恐條例》罪名,餘下 1 人被控以「企圖製造炸藥」罪,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。

拘捕及查問次被告李嘉濱的警員接受辯方盤問。辯方指警在拘捕時將李抬入後巷深處,用手叉頸及將他推向牆,遊說李指證「五飛」(被指首被告何卓為)換取減刑,又拳打李的腹部,要脅稱「你條女都俾我哋拉埋,想佢冇事就自己識做」、「我要你認乜你就要認」,而李在脅迫下承認受「五飛」指使參與明愛醫院爆炸品案。辯方又指,警員曾露出槍袋,要求李提供手機密碼,李唯有屈服。

辯方又指,警員與李進行錄影會面前,展示其女友已經被捕的相片,再次著李「自己諗下點隊五飛」,並威嚇稱「差館都有過強姦案,我哋大把房冇 CCTV,你自己決定」。辯方指,李為了保障女友的安全,惟有接受警員指示他如何回答提問。警員一概否認。

康文署修樹女工死因研訊 家屬指失誤與政府有關「直接導致母親死亡」 

康文署樹木組女工 2021 年 8 月在西環使用升降台修樹時,吊臂突然屈曲,升降台急墮撞向大吊臂,她當場昏迷,送院後不治。死因庭本月重新展開死因研訊,周四(12 日)踏入聆訊第八天,由聆訊各方陳詞。死因裁判官林希維押後至下周二(17 日)裁決。

家屬指,涉事車輛已服務 11 年,但沒證據顯示政府或外判按原廠維修指引,質疑難確保多年來的維修合規,亦質疑康文署失職,因涉事車輛有兩年沒做定期檢驗,在意外後才發現,同時批評政府換車標準沒考慮安全性,「所有嘅失誤都同政府不無關係,直接導致我母親嘅死亡」。

家屬又指,吊臂斷裂涉金屬疲勞,但未能找出成因,「令死因更加撲朔迷離及失焦」。政府代表則指,署方立場是他們沒有改裝涉事吊臂,又指事發後已針對機械和人手改善,向家屬致以深切慰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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