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dcast:
一周法庭線報|露宿者受襲案6警罪成;港大評議會案;721白衣人案開審
影片:
上周焦點:
通州街公園露宿者遭屈藏毒案8警受審 6人罪成、2人無罪
8 名警員被控於 2020 年 2 月執勸期間,即兩度進行反毒品行動掃蕩通州街公園時,對露宿者施襲、砸爛家當、誣衊藏毒;警長林華嘉及 5 名警員梁飛鵬、龐雋詩、莫志成、尹栢詩、陳守業周五(13 日)在區院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。林華嘉在法院外感謝家人、同事支持(見內文影片)。
就 6 名罪成警員的涉案行為,判詞詳述 3 警員誣衊露宿者黎民十藏毒的過程,指他們將黎鎖上手銬時,黎雙手沒任何東西,但其後他們將另一帳幕搜出的「白色物件」,放入警員手中的黑色容器,而 3 警在記事冊等紀錄卻指黎持有載有毒品的黑色膠盒,官指 3 人捏造必然誤導,亦必然傾向妨礙司法公正。
罪成警員亦分別遮蓋公園內兩處 CCTV 鏡頭,一處與搜查黎民十帳幕有關,另一處鏡頭與拘捕阮文山的行動有關。判詞指,唯一合理推論是,警員必然預期隊員會作出不當或不合法的行為,例如揑造證據、銷毀證據等,裁定他們罪成。6 人押後至 10 月 8 日求情及判刑,他們續准保釋,期間不得離港。
至於被指控對露宿者拳打腳踢、砸爛家當的警員郭展昇,以及在旁觀看、無阻止犯案的警員韓廷光,則獲裁定罪名不成立;兩人無訟費申請。
-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遭屈藏毒案 8警受審 6人罪成、2人無罪
- 通州街露宿者案 社協幹事陳仲賢:公眾眼睛皆雪亮 牧師林國璋:可說討回公道
-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案 官拒納阮文山證供 涉襲擊、沒阻犯案等2警獲裁無罪
4港大生涉致謝梁健輝認罪判囚兩年 刑期上訴得直減至囚15月
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時任主席張敬生、學生會會長郭永皓,以及兩名評議員杜林丞亨和容頌禧,被指於 2021 年評議會會議上,動議及支持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議案,被控《國安法》「宣揚恐怖主義」罪,承認交替控罪「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」,被判監禁兩年。
4 人不服判刑提上訴,周五(13 日)在高等法院聆訊。上訴庭聽畢雙方陳詞,認為原審量刑起點 35 個月監禁明顯過重,適合量刑起點應為 2 年,扣除原審的 20% 認罪扣減、求情因素,總刑期應為 15 個月監禁。有被告家屬聞判哭泣,亦有人高呼「生日快樂」。
4 人於 2023 年 9 月起服刑,至今約一年。根據《監獄規則》,囚犯可因行為良好獲減刑三分一。惟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》訂明,因危害國安罪行服刑的囚犯,須獲懲教署署長信納「不會不利國家安全」,方可獲行為表現良好的減刑。
721白衣人案|男子否認英龍圍暴動 控方指拾起工程燈拋前方、持木條
元朗 7.21 襲擊逾五年,至今 8 名白衣人罪成,判囚 3 年半至 7 年。一名 43 歲男子否認暴動等罪,案件上周在區域法院(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)開審。
控方開案陳詞指,被告在英龍圍拾起工程燈扔向黑衣人一方,其後與其他白衣人跑至元朗站 J 出口。被告亦取起木棍掉向黑衣人,然後手持藤條與其他白衣人在 J 出口聚集。
辯方則傳召一名餐廳前東主為證人。證人供稱,若有熟客想逗留繼續吃飯聊天,她及丈夫會先行下班,請熟客替他們關門,而被告為其熟客,於案發當晚 9 時許與友人到其餐廳用膳,直到她及丈夫凌晨約 12 時半離開時,被告仍未離開。案件押後至 10 月 3 日結案陳詞,11 月 4 日裁決。
- 721白衣人案 43歲男否認暴動 餐廳前東主稱被告用膳至凌晨未離開
- 721白衣人案 男子否認英龍圍暴動 控方播片指拾起工程燈拋前方、持木條
- 7.21白衣人案|43歲男否認暴動 官斥控方開案陳詞太簡短 控方致歉指將增寫
未獲授權經律師寄投訴信 鄒家成囚3日、律師罰款 二人不服提上訴
去年 5 月,因「47 人案」還押的鄒家成,被指未經授權透過律師寄出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信,投訴懲教署損毀及拒絕其親友送入兩本佛學書籍。鄒與一名女律師,被國安處控以一項「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」罪,兩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。鄒家成被判囚 3 天,律師罰款 1,800 元。鄒及律師不服定罪及刑罰,周一(9 日)提出上訴。根據司法機構網頁,案件尚未有聆訊日期。
鄒幸彤指女性囚犯夏天須穿長褲 懲教政策屬歧視及違憲 獲批司法覆核許可
正就支聯會案還押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,於今年 7 月至 8 月期間,兩度向福利官申請穿短褲被拒絕。她不滿懲教署要求女性囚犯夏天仍要穿長褲,男性囚犯則可穿短褲,認為涉及性別歧視、危害健康,上周五(6 日)入稟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。
入稟狀指出,懲教署的政策違反《基本法》、《人權法》、《性別歧視條例》及《監獄規則》,並引天文台數據,指香港每年酷熱天數超過 50 天,署方沒有充分考慮,女性囚犯在夏季極度炎熱下的需求,要求法庭宣告政策違法及違憲,下令撤銷或修改相關內容。
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二(10 日)書面批出司法覆核許可。據司法機構網頁,案件暫未有聆訊日期。
記協指至少13傳媒機構 數十記者及家人遭「系統性」滋擾 已就事件報警
香港記者協會(記協)周五(13 日)召開記者會指,協會調查發現今年 6 月至 8 月,有數十名記者及其家人,遭不同方式滋擾,包括收匿名恐嚇或投訴信、網上起底。受影響人士來自至少 13 間媒體,兩家新聞教育機構,當中包括《獨立媒體》、《Hong Kong Free Press》、《誌傳媒》及記協執委。
其中 15 人的家人及其僱主等接獲自稱「愛國人士」的匿名投訴信;8 名記者的住址、其業主或鄰居收到恐嚇或投訴信;另有至少 36 名記者在網上被「點名」,部分遭指控文章煽動;有 3 人則近月入境時被海關搜查行李,其中 2 人入境後隨即收到匿名恐嚇信息。
記協主席鄭嘉如形容,今次是已知最大型、「有系統」針對本港記者的滋擾行為,嚴重干預新聞自由,另憂慮政府管有的個人資料洩漏,遭不法之徒利用。記協與部分記者已就事件報警及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