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 年 10 月,32 歲男警被指向醫生虛報是健身教練,無法進行輕便工作,以騙取 54 日病假,被控一項欺詐罪,周三(14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。
裁判官何慧嫻將案件押後至 7 月 4 日再訊,待辯方索取文件,以及提供法律意見。被告獲准以一萬元保釋,期間須向警方報到,不得離港、接觸控方證人,以及重返案發地點。警方回覆《法庭線》查詢指,被告現已停職,停職前隸屬荃灣警區。
被告譚順維(32 歲,報稱警員),被控一項欺詐罪。
控罪指,譚順維於 2019 年 10 月 17 日,在香港透過欺騙手段,向醫生曾文謙虛報自己是一名健身教練,無法進行輕便工作(light duty),意圖詐騙曾文謙批出同年 12 月 13 日至 2020 年 2 月 4 日、合共 54 日的病假,令他獲益或導致警務處或特區政府蒙受損失,或有重大損失風險。
WKCC2052/20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