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補習老師及一名工程師,被指去年 12 月在長沙灣一間教育中心,向一名 9 歲大兒童施襲,各被控一項「故意對所看管兒童襲擊」罪,案件周四(3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,
兩名被告經當值律師申請,將案件押後至 8 月 29 日,以聘請私人律師索取法律意見,獲裁判官批准。兩人另准以 3,000 元保釋候訊,每星期要到警署報到一次,期間不得間接或直接接觸控方證人。

共被控兩項虐兒罪
被告李得安(66 歲,報稱工程師)及張樂妹( 61 歲,報稱補習老師),共被控兩項「故意對所看管兒童襲擊」罪,據了解,兩人為夫婦。
控罪分別指他們於 2024 年 12 月 4 日及 5 日,在長沙灣卓譽思維教育中心,身為超過 16 歲而對一名不足 16 歲的兒童(即 9 歲大的 X ),負有管養、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,故意襲擊該兒童 X ,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兒童 X 該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。
WKCC2903/20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