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藉詞收購公司、詐騙紫荊黨主席李山等2人19萬元 30歲男子准19萬元保釋候訊

涉藉詞收購公司、詐騙紫荊黨主席李山等2人19萬元 30歲男子准19萬元保釋候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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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控欺詐罪

被告李佳斌(30 歲,商人)被控一項欺詐罪,指他於 2021 年 8 月 26 日與 2021 年 11 月 10 日之間,在香港藉欺騙,即向李山及汪韌聲稱收購「共同走過有限公司」,需港幣  468,410 元,並意圖詐騙,誘使汪韌做出行為,即將港幣 468,410 元給李佳斌,為李佳斌帶來利益,或對汪韌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,即合共港幣 190,000 元。

ESCC234/20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