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 5 月,57 歲女子被指不恰當對待 4 個月大男嬰,男嬰事後無法正常呼吸,需用呼吸機。女子被控虐兒,周五(4 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。
控方透露,男嬰情況已轉穩定,惟仍需留醫。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至 8 月 29 日再訊,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,指屆時會為被告安排普通話傳譯。被告沒有保釋申請,繼續還押。
被告 Z.G.(57 歲,中國籍女子,報稱退休)被控一項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」罪。
她周五身穿白色上衣,沒有法律代表、自行應訊,在庭上要求押後,指需時尋求當值律師服務。
控罪指,被告於 2025 年 5 月 5 日,於香港仔壽臣山某單位,身為超過 16 歲而對一名 4 個月大的嬰兒,即男嬰 X 負有管養、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,故意虐待或忽略該男嬰 X,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男嬰 X 受到不必要的苦楚。
ESCC1211/20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