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誘騙港人「賣豬仔」 兩被告押後答辯 其中一人認洗黑錢

涉誘騙港人「賣豬仔」 兩被告押後答辯 其中一人認洗黑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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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馬智豪(31 歲)、張敏懷(24 歲,學生)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,指兩人於 2021 年某日至 2022 年 8 月某日在香港,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詐騙某些會被誘使前往外地工作的人士,即不誠實地向該等人士虛假地表示有真實的就業及/或商業機會產生可觀的經濟報酬,從而誘使該等人士前往其他國家。

兩名被告原於周二(10 日)認罪答辯,惟法官林偉權閱畢案情,關注內容有不足之處,例如張敏懷對於騙案的知情程度。辯方申請押後本案,進一步給予法律意見。法官將案件押至 10 月 23 日處理,兩被告繼續還押。

案情:被告戶口錄逾 2 萬次存入紀錄
共涉約 698 萬元

馬智豪另涉及一宗洗黑錢案,承認一項「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」,指他於 2020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1 年 6 月 4 日期間,處理中國銀行帳戶內約 698 萬元財產。

案情指,2021 年 1 月至 2 月期間,3 名事主在 Facebook 看到有關售賣遊戲、迪士尼產品及玩具模型的帖子,透過「轉數快」向賣家支付 1,344 元至 2,820 元,惟沒收到貨品,報警求助。

「轉數快」資料顯示,涉案帳戶與馬智豪名下的中銀戶口連結。根據銀行資料,2020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1 年 6 月 4 日期間,共有 21,095 次存款紀錄,合共約 698 萬元。當中有約 678 萬元是透過「轉數快」存入戶口,金額由 10 元至 2.7 萬元不等,並錄得 2,343 次提取紀錄。

馬智豪於 2022 年 6 月被捕,警誡下保持緘默。他報稱任職技術員,收入約 1 萬元至 2.5 萬元不等。稅務情況顯示,其每年收入約為 12.5 萬元至 27.7 萬元。控方認為,馬智豪知道或相信涉案款項,部分或全部代表從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。

DCCC688/2023、DCCC656/20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