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否認謀殺3歲女 法醫、醫生指女童腦、眼傷勢 與被用力提起、劇烈搖晃有關

父否認謀殺3歲女 法醫、醫生指女童腦、眼傷勢 與被用力提起、劇烈搖晃有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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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醫:兩腳瘀傷與被人用力提起吻合

法醫郭嘉琪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。控方以本案身故女童梁雅思的相片提問,郭確認是 2020 年 8 月 3 日為梁驗屍時見到的傷勢。

控方問及雅思的大腿內側的瘀傷。郭稱,雅思的左右腳瘀傷都是在大腿內側方向,「唔係小朋友日常生活容易做成嘅傷勢,如果佢跌倒,都係大腿外側為主」。

郭又指,雅思腳上比較呈深啡色的瘀傷,或是手指按壓做成 ,「有可能係個大腿俾人用力摙住,手指壓住個大腿內側造成呢啲傷勢」。郭確認,傷勢與被人用力提起的情況吻合。

控方續問,會否分辨到是否屬於新近的傷勢。郭稱,新近傷勢通常偏向紅色、紫色為主,呈啡色的話,是有癒合的徵狀,並指憑相片觀察相信為瘀傷的機會高。

法醫:腦傷非常嚴重、眼傷嚴重
與劇烈搖晃有關

郭又提到,雅思的腦部受傷屬於非常嚴重,指其腦組織大部分壞死,水腫情形嚴重至部分腦部受壓 、腦栓,顯示內壓非常大。郭另指,雅思眼部傷勢嚴重,指其視網膜出血,有多處出血及範圍大,認為與劇烈搖晃有關。

控方另稱,不爭議的是,雅思死因為頭部受傷連帶支氣管肺炎。郭解釋,支氣管肺炎為頭部創傷的併發症,因患者昏迷及沒郁動,長期依賴人工呼吸。郭又確認,雅思的胸腺是 6 克,正常幼兒應是 36 克。

辯方盤問時問及,如果有人搖晃一名小孩,捉著其上身或下身搖晃,何者力度更大?郭稱,沒有人作出研究,比較過兩者力度的關係。辯方再問,如捉著上肢,力度會否更大?郭答,「我覺得冇特別關係。」 辯方追問,相對捉著大腿,是否都沒有大分別?郭同意。

法醫:頭部傷勢是離世前兩星期造成

郭又提到,檢驗時難以發現超過 14 天的舊患。控方覆問時問,看不到 14 天以外流血情形,是否可以證明或否定曾發生過其他搖晃?郭稱,她檢驗到的傷勢為近期傷勢,「我見唔到啲傷勢舊到超過兩個禮拜前」。控方問,檢驗時沒找到 14 天以外的傷勢?郭同意。

法官亦澄清問,搖晃是否一定會造成傷勢?郭稱,她檢查遺體的頭部傷勢,是近兩星期造成,「超過或者之前有冇事件發生過,我判斷唔到」,舉例指有可能是曾有事件發生並已癒合,亦有可能是沒有任何事件發生過。

兩醫生認為腦、眼傷勢與搖晃有關

另控方於庭上讀出兩名醫生的口供及醫療報告 ,包括瑪嘉烈醫院神經外科駐院醫生洪思樂、眼科副顧問醫生陸上允。

洪的口供提及,雅思曾接受開顱減壓手術,有大量血流出,顯示在打開硬腦膜前,其顱內壓非常高;在完成手術後,雅思的瞳孔仍然固定於 5 毫米。洪又認為,雅思沒有明顯腦挫傷、顯著外傷,認為不可能是由被告所指約 1 米的高度跌倒造成,認為是受到強烈外力搖晃。

陸的口供提及為雅思檢查時,其瞳孔固定於 5 毫米,眼周圍表面沒有傷痕,眼底有不同的出血情況,一般由交通意外、高空墜下或搖晃所致,認為與被告所指從約 1 米高床上跌落的說法並不吻合,經搖晃造成眼底出血的機會較高。

控方不接納被告認誤殺

被告劉佳坪(案發時 37 歲,報稱送貨員)被控虐兒、謀殺兩罪,指他於 2020 年 5 月至 7 月 18 日,故意襲擊、虐待親生女兒梁雅思;7 月 29 日在香港謀殺梁雅思。庭上透露,被告承認虐兒罪,另承認誤殺罪(法律 101 文章),不獲控方接納。

案件由法官黎婉姫及 4 男 3 女陪審團共同審理。控方由高級檢控官林曉敏、黃樂同代表;辯方由大律師張耀良、陳思齊代表。

據控方案情,雅思她過身時剛好生日、踏入 3 歲;其生母梁小欣,與被告為沒結婚的情侶。

HCCC61/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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