獸醫涉用摺梯推撞、插嘴巴等 致狗隻失禁昏迷 辯方結案:為讓狗隻停下來打針

獸醫涉用摺梯推撞、插嘴巴等 致狗隻失禁昏迷 辯方結案:為讓狗隻停下來打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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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:被告金屬摺梯襲擊 狗隻昏迷 15 分鐘

被告謝皓鈞(31 歲,獸醫)被控於 2023 年 6 月 2 日在荃灣「一愛寵治療中心」殘酷地打、惡待及驚嚇一隻狗,而導致該狗隻受到不必要的痛苦。翻查資料,被告於 2019 年在香港成為註冊獸醫。

控方結案陳詞引述獸醫助理的供詞,指案發當日,涉案狗隻在診所內精神正常、無異樣,在被告打心絲蟲針時掙扎及猛吠,被告遂用金屬摺梯將狗隻推向牆角。狗隻行往走廊及大堂,助理著被告冷靜,惟被告繼續用摺梯推向狗隻,又兩度用摺梯拍其尾部,導致牠失禁。

獸醫助理供詞續指,被告大聲向狗隻說「你同我鬥惡?」又將摺梯腳插向狗隻的口,令牠「成口都係血」。被告其後扯起狗帶,導致牠身體及四肢凌空,助理阻止不果。狗隻掙扎一會後無力反抗,被告才放牠在地上,當時牠有呼吸但無反應,一度昏迷 15 分鐘。

控方:行為過激、失控

控方指,獸醫助理供詞與閉路片段吻合,涉案狗隻打針前安靜,沒攻擊性,打針時的反抗只是自然條件反射行為,不是攻擊性報復行為,助理亦成功安撫牠。

惟被告以金屬摺梯推向狗隻,他的不恰當行為使狗受傷、受驚,以及作出強烈反應,形容被告「開始失控,動作越嚟越激烈」。

控方續指,被告不僅大聲喝斥狗隻、拍打枱面,又以金屬摺梯攻擊牠,扯高其狗帶導致牠呼吸困難和暈倒。控方引述控方專家證人供詞指,有其他方法使狗隻安靜,認為被告行為過激,亦無助完成注射。

辯方:為讓狗隻停下來打針

辯方則採納書面陳詞,並口頭補充指看起來像襲擊的方法,其實是要狗隻停下來打針,強調目的是協助牠打針,猶如一人「羊癇症」發作,醫生和護士要用較粗暴方法按著他。溫紹明裁判官聽畢雙方陳詞,將案件押至 11 月 28 日裁決,被告續准保釋。

WKCC5063/20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