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詩雅涉瞞行蹤|王續作供:留院時渾渾沌沌 懷疑有記者扮衞生署致電

王詩雅涉瞞行蹤|王續作供:留院時渾渾沌沌 懷疑有記者扮衞生署致電

分享:

「榮源茶行」太子女王詩雅,涉於確診期間,向衞生署隱瞞出席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當日的行蹤。案件周五(3 日)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展開第 16 日審訊,王自從在法院外仆倒受傷後,再次出庭繼續作供。

王供稱,案發的其中一日收到許多來電,有些「自稱衞生署」,但不願提供姓名及編號,有些則是「媒體假扮客人」,而當時自己正身處醫院「個人渾渾沌沌咁」,但都有向對方披露所有行蹤。

王又指,有女士「自稱張竹君醫生」來電詢問,但無法提供核實身份的方法,王當時向對方指「我好難相信,我噚日同你哋講嘅嘢,聽日已經喺媒體出現,我今朝仲係媒體對我講,我自己嘅 confirm number(確診個案編號)」。案件下周三(8 日)續,王繼續作供。

王:「自稱衞署護士」來電
不肯提供名字及編號

裁判官早前裁定 4 罪表證成立,王選擇作供,惟上周二(24 日)在法院外仆倒受傷,經五度押後,周五再度出庭,繼續第二日作供。記者所見,王步履緩慢,而她離開法院時由律師樓職員攙扶。

她供稱,案發時有「自稱衞生署護士」來電詢問行蹤。王稱,曾詢問對方的名稱及職員編號,但對方僅回覆「打返嚟問我頭先打上去講過嗰啲嘢」。

王續稱,當日有許多人來電,包括以 WhatsApp 來電,但不肯定他們是什麼身分,有些「自稱衞生署」,有些媒體則「一開始假扮客人傳訊給她」,她其後「揭發」對方是記者,「有啲記者會坦白係邊間媒體,叫咩名,會話返俾我聽…醫護人員淨係會同我哋講係衞生署,唔知咩防疫追蹤中心,我唔記得個名」。

王:與人通話時正留醫
「個人渾渾沌沌咁」

辯方大律師黃繼兒主問下,王供稱收到來電時,身處北大嶼山醫院,「個人渾渾沌沌咁,有幾聲咳,又有痰」,並重申「我有問返佢哋(衞生署職員)啲名 ,但係佢哋冇俾,話總之你答返我啲問題就得」,但沒指出如果自己不提供行蹤,會有什麼後果。

王續供稱,該些自稱衞生署職員「嚟嚟去去都係問生日會,入面有咩人,我知唔知係邊個」,但自己已盡力提供所有認識的人的名稱,並指於每通電話均回答同樣的答案,「披露所有行蹤」,即當日下午曾回公司,傍晚時分則到中環的國際金融中心購物,再到干諾道西 155 號會見欲買茶葉的客人,之後與朋友一同乘的士到派對。

王:「自稱張竹君醫生」來電
曾向對方指無法相信

王又指,曾接到一個來電,對方稱「張竹君醫生」想問問題,及後有一名「自稱張竹君醫生的女士」詢問自己是否王詩雅,王當時問「我點樣肯定你係張竹君醫生?」,而該人答稱自己兩年來為政府做記招,王應知道她的聲音;王再答「我話我好少睇電視 … 認唔到你把聲」。

王稱,對方問「你想我點樣核實我身分畀你」,王則稱「我係市民,應該交返俾你哋去諗,而唔係我提供埋方法畀你哋」。

王續稱,自己當時向對方指,「我好難相信,我噚日同你哋講嘅嘢,聽日已經喺媒體出現,我今朝仲係媒體對我講,我自己嘅 confirm number(確診個案編號)」,而她當時只有初步確診的號碼,反問對方「我點信你哋任何一個打嚟話自己係衞生署嘅人 ?」王稱,對方當時稱,會協助了解情況。

王:對方關注場內高官

王續供稱,對方於通話中,詢問洪為民生日派對賓客的情況,王當時向對方「你想要詳盡嘅賓客名單,你真係問返主人家攞」,對方又要求自己提供主人家的聯絡方法,王則答自己已多番交出聯絡電話給日前致電自己的職員,「你哋條 team 應該有 record, 人哋嘅私隱我唔想講太多」。

王又稱,對方再問派對場內是否有其他高官,王則反問對方「高官係定義喺邊一啲」,而對方「就話政府主要官員」;王則向對方重申「頭先講嘅已經講晒」。

王:有媒體可能扮衞署職員

王續稱,案發日 2022 年 1 月 6 日由早上至夜晚,「總共收到 10 多個來自衞生署的電話」,而當她告訴「自稱衞生署」職員後,「轉個頭網上嘅新聞已經出咗街」。

王又指,惟她收到來電時間為早上、中午時分,稱「肯定」記者並非通過當日下午的疫情記者招待會得悉自己的行蹤,「咁究竟係衞生署職員,定係媒體打過嚟扮衞生署職員呢?」案件下周三(8 日)續,王繼續作供。

修訂後面對 4 項傳票控罪

被告王詩雅(案發時 37 歲)原面對 8 罪。案件開審時,控方於庭上申請撤回其中 4 罪,獲暫委裁判官葉青菁批准。

王面對餘下 4 項「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衞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」罪,控罪指王分別向衞生署職員辛麗芳、張竹君及賴潔生虛報,自己於 1 月 3 日晚上離家前往灣仔 Reserva Ibérica Tapas Bar & Restaurant 的生日派對;控方日前指,她於警誡下指自己實際上從高樂花園出發至派對。

KCS17697-17699/2022、KCS17701/20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