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士司機認摸女乘客大腿候判 欲向事主賠償3000元 官斥「呢啲係侮辱」

的士司機認摸女乘客大腿候判 欲向事主賠償3000元 官斥「呢啲係侮辱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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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 年 5 月,六旬的士司機被指在尖沙咀諾士佛臺接載女遊客回酒店時,要求對方坐在前座,並觸摸其大腿。被告周四(12 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。辯方求情指,被告「純粹一時衝動」,希望通過法庭向事主賠償 3,000 元。

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聞言斥,「當人係咩嘢呀?呢啲係侮辱嚟」,辯方遂撤回申請。裁判官批准被告保釋至 10 月 2 日判刑,候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,強調案情嚴重,仍有機會判監。

案情:被告著事主坐前座摸大腿

被告呂君英(66 歲)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。案情指,被告為夜更的士司機,2024 年 5 月 30 日凌晨,他從尖沙咀諾士佛臺接載從馬來西亞來港的女遊客,前往紅磡一間酒店。被告要求事主坐在前座,她雖感奇怪但照做。

被告詢問事主想不想去他的住所,駛至德安街及德定街交界時,觸摸事主大腿幾秒。事主大叫「停手」,並拍下司機證,抵達酒店後報警。被告其後在住所被捕,警誡下承認犯罪。

辯方求情:被告純粹一時衝動

辯方求情指,被告與妻子育有兩名成年兒子,任職夜更司機接近 20 年,最後一次案底在 10 年前,與本案非同類罪行。辯方又指,本案有少許嚴重,但盼法庭考慮被告「純粹一時衝動」,認罪有悔意。

辯方指,案情提到被告觸碰事主大腿,但未能反映確實位置及觸碰時間,希望法庭寬大處理,採納觸碰時間短、距離女性私密位置遠。

辯方另提到,被告希望通過法庭向事主賠償 3,000 元。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聞言斥,「當人係咩嘢呀?呢啲係侮辱嚟」,辯方遂撤回賠償申請。

官指案情嚴重有機會判監

高偉雄指,事主是來港消費的遊客,而諾士佛臺是旅客、本地人晚上消遣的地方。被告作為的士司機,有責任安全送達乘客往目的地,而非在凌晨趁旅客對香港不熟悉、身上有酒氣,「做出唔要得嘅事情」。

他指案情嚴重,但接納辯方所指,被告接觸事主的時間較短、被觸碰位置與私密部位較遠。高偉雄批准被告繼續保釋至 10 月 2 日判刑,候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,強調仍有機會判監。

KCCC1765/20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