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立場》被指煽動案周四裁決 正庭及延伸庭共設165公眾席

《立場》被指煽動案周四裁決 正庭及延伸庭共設165公眾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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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顧整場審訊,究竟控方如何指控涉案 17 篇文章?控罪元素是甚麼?為何控方多番提及發布文章的時代背景?辯方又怎樣抗辯?前《立場》總編輯鍾沛權眼中的新聞自由又是甚麼?《法庭線》整合控辯爭議,讓讀者在案件裁決前理解雙方重點。(見另稿)

2023 年 11 月 15 日,林紹桐(左)、鍾沛權(右)應訊後離開區域法院。
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

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(Hong Kong) Limited、鍾沛權(52 歲,無業)及林紹桐(34 歲,編輯),他們同被控一項「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」。

控罪指,他們在 2020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,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/或複製煽動刊物,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;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,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;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、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;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;煽惑他人使用暴力; 及/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。

裁決日三度押後

案件於 2023 年 6 月底完成結案陳詞,原訂押後至同年 10 月 4 日裁決,及後改至 11 月 15 日裁決。因應英國樞密院最新裁定,煽動暴力或動亂意圖是煽動定罪的「隱含必要條件」,控、辯雙方呈交書面陳詞,並作出進一步陳詞

同時,在譚得志「快必」煽動上訴案,譚一方同樣爭議煽動罪須證煽暴元素。法官郭偉健遂將《立場》案,押後至譚得志案有結果的 30 日內裁決。上訴庭於 2024 年 3 月 7 日就快必案頒判詞,駁回譚就定罪及刑罰的上訴,指普通法下的煽暴意圖,並非法定煽動罪的必要元素。

案件第二度押至 4 月 29 日裁決,其後據悉法官需更多時間考慮,第三度押後案件至 8 月 29 日裁決。「快必」案則獲准上訴至終院,案件明年 1 月 10 日進行聆訊

DCCC265/20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