蘋果日報有限公司遭入稟申請清盤 公司代表申押後待刑事案審結 案件押2.24待法官處理

蘋果日報有限公司遭入稟申請清盤 公司代表申押後待刑事案審結 案件押2.24待法官處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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蘋果一方申押後 呈請方不反對

「蘋果」公司代表周三指,早前已去信法庭,申請再押後案件一段長時間,待「蘋果」在高院的刑事案審結,暫時未知審訊何時完成,但估計或於本年底審結,又認為押後案件可節省訟費。

代表兩名「蘋果」前員工的呈請方不反對押後,指本案性質特殊,考慮到前員工的福祉,若待案件審結,「蘋果」屆時或有能力還清債項。

聆案官黃健棠最終決定將案件押後至 2 月 24 日再訊,將案件轉交法官作進一步指示。

蘋果資產遭凍結

呈請人為陳漢榮及楊于澄,要求頒令「蘋果日報有限公司」清盤。案件上一次提訊時,呈請方透露「蘋果」仍有資產但暫遭凍結,審訊結果或會影響該筆資產,故建議押後本案。

法庭 2021 年頒令壹傳媒清盤
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於 2020 年 12 月被警方起訴欺詐及《國安法》下「勾結外國勢力」罪。2021 年 6 月,張劍虹、陳沛敏等 5 名壹傳媒、《蘋果日報》高層被捕,而《蘋果》3 間相關公司被保安局凍結資產。同月 24 日,《蘋果》停刊,壹傳媒同月停牌。

壹傳媒集團同年 7 月 1 日宣布停運。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同月委任審查員,調查集團業務,再於 9 月根據審查員中期報告,入稟高院原訟庭,按《公司條例》提出將壹傳媒有限公司清盤呈請。高院 12 月在無人反對下,頒令壹傳媒清盤。

HCCW216/20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