尖沙嘴一間武館男教練,被指在 Facebook 發布海報,倡建「港獨武裝力量」,另與女助手管有開山刀等,分別被控《國安法》下的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」罪,以及「無牌管有槍械」等罪,周二(6 日)在區域法院提訊。辯方表示,兩名被告擬認罪,「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」則存檔法庭。 代表女被告的大律師提出分拆案件,指其不涉《國安法》罪行;控方反對指,兩人涉及的控罪源於同一事件。法官王詩麗聽畢控辯雙方陳詞,拒絕分拆女被告的案件,兩人將於 2023 年 2 月 3 日答辯,由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處理,期間兩人繼續還押。
男教練今年 9 月被改控違國安法
被告黃德強(60 歲,武術教練)、張文芝(62 歲,無業),在 2022 年 3 月被警方國安處拘捕至今一直還押。黃原被控「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」,今年 9 月被改控在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20 日期間,涉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」。
黃和張另被控各一項「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」及「無牌管有槍械」,指二人在 2022 年 3 月 20 日,分別在沙田金獅花園金寧閣或馬鞍山新港城 N 座某單位,管有攻擊性武器或無牌槍械。黃被指管有 3 把開山刀、一把斧頭、3 把劍、21 支箭、40 支短箭及兩支弩;張則涉管有 3 把刀、一把斧頭、41 支箭、80 支短箭、多個箭頭及 5 支弩。
黃德強擬認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」、「無牌管有槍械罪」;張文芝擬認「無牌管有槍械罪」,兩人另面對的「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」存檔法庭。
DCCC798/20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