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 年 5 月,取消器官捐贈登記數字急增。政府指有少數人「歪曲器官捐贈的利他奉獻精神」,甚至呼籲取消登記。兩男被控刑事損壞罪,一人認罪判囚 8 周,另一名 47 歲設計師則經審訊後被裁定兩罪成,周五(24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 4 個月。
裁判官崔美霞指,被告以他人及虛假的資料登記器官捐贈名冊,「不單導致系統的速度減慢,而是損壞器官捐贈名冊,嚴重損害公眾利益」,又強調名冊是器官捐贈制度的重要一環,不容被告因好奇及無根據、無意義的測試而作出損壞。
辯方求情指,被告平日樂於助人,定期捐血和捐款,本身亦登記了器官和骨髓捐贈。
求情:被告本身有登記器官捐贈
辯方求情指,被告 1997 年取得理大電機工程高級文憑,其後任職過銀行、紡織廠系統操作員、電訊公司行銷人員等,2008 年曾在內地從事企業培訓導師,返港後從事自僱平面設計師。
被告平日樂於助人,為慈善機構提供義務設計,定期捐血和捐款,本身亦登記了器官和骨髓捐贈;被告需要照顧年事已高的父母,亦照顧其他年老的親戚,對本案牽連家人,尤其弟弟牽涉在內而被捕,感到抱歉。
求情:非針對政府 沒令數據受損
辯方強調被告無預謀犯案,僅受網上討論熱烈所影響,基於好奇心驅使、守法意識薄弱而犯案,並低估了控罪的嚴重,其行為並非針對政府,帶來的損毀亦輕微,無證據顯示器官損贈系統的數據受損,亦無證據指案件影響到系統其他使用者。
辯方重申被告無案底、一直奉公守法,罪成後還押兩周對他已是很大教訓,望法庭予以輕判及考慮判緩刑,助被告盡快重投社會。
官:行為致系統減慢 嚴重損公眾利益
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時指,被告使用他人及虛假的資料登記器官捐贈名冊,「不單導致系統的速度減慢,而是損壞器官捐贈名冊,嚴重損害公眾利益」,而被告曾從事不同工種,理應知道名冊對等候器官捐贈者的重要性,難以理解一名 48 歲、有社會經驗的人,會出於一時好奇干犯本案。
官續指,案中真正受影響的,是香港等候捐贈器官、患有嚴重疾病的病人,雖然衛生署最終沒有處理被告的申請,但捐贈名冊是捐贈制度的「重要一環」,「不容許因好奇、無根據、無意義的測試而作出損壞」。
官強調案情非常嚴重,不會因被告自稱好奇而減低嚴重性,判囚必須反映損壞捐贈名冊屬嚴重損害公眾利益的行為,加上被告兩度重覆犯案,監禁為合適刑罰。考慮到被告初犯、已還押兩周、衛生署最終沒有處理其申請,而沒減刑因素,判兩罪各監禁 4 個月、同期執行。
官早前裁決指被告解釋違常理
被告在審訊時作供,解釋他希望了解器官捐贈網站的運作,故隨機輸入資料作測試,認為系統不會接受,又強調並非「跟風」或「玩吓」,而測試時確實發現問題。
官早前裁決時稱,被告聲稱想找出系統缺陷,但指他完成申請後,沒有將相關問題告知政府和衛生署,認為其解釋有矛盾及有違常理;又指他不斷輸入假資料,顯然只是想窺探取消登記的核實方法,最終裁定兩項刑毀罪成。
被控刑毀器官捐贈名冊
被告為霍英圻(現 48 歲,設計師),被控兩項刑事損壞罪,指他於或約於 2023 年 5 月 23 日,兩度在香港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衞生署財產,即誤用一台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系統的電腦,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破壞。
另一被告王子誠(現 20 歲,學生)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,即冒認藝人曹永廉取消登記,又嘗試輸入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、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的個人資料,被判囚 8 周,准保釋等候刑期上訴。
翻查報道,政府於 2023 年 5 月發稿指留意到網上「有少數人歪曲器官捐贈的利他奉獻精神」,甚至呼籲他人取消器官捐贈登記」,衞生署留意到取消登記的數字「不尋常」。特首李家超以「恥辱」批評有人涉破壞登記系統,並要求警方調查。
ESCC2634/20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