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在 2024 年一次打擊跨境「白牌車」行動中,喬裝乘客,租用車輛由荃灣到深圳,行動中拘捕一名 62 歲男子。男子被控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」等 6 罪,周一(15 日)於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。
被告承認所有控罪,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押後案件至 7 月 29 日判刑,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,期間被告獲准保釋。
被控「非法載客」等 6 罪
陳其鋒(62 歲,報稱司機),被控各一項「駕駛沒有獲發指明的牌照,或領有生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的汽車,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」、「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」、「違反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條件」、「使用一輛裝有非法視像顯示器的汽車」、「使用一輛沒有指明的強制性反光體的車輛」、「使用一輛展示車輛登記號碼不符合附表 4 規定的汽車」共 6 罪。
控罪指,他於 2024 年 3 月 20 日,在新界落馬洲新深路近燈柱 DD1855 駕駛一輛汽車,非法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、沒有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、違反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的條件、駕駛人座椅前面裝有違反《道路交通條例》的視像顯示器、車尾兩邊沒有安裝反光體、違反《道路交通條例》所要求的車牌設計規定。
STCC2661/20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