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警長涉嫌在申請延遲退休時隱瞞個人債務,並詐騙俗稱「遮仔會」的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貸款逾 53 萬元,被控 1 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及 6 項欺詐罪,周二(24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。
被告承認其中 4 罪,其餘 3 項控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。辯方求情指,被告於 2012 年患上鼻咽癌,治療過程花光積蓄,故借貸以繳交稅項。而被告已還清款項,遮仔會沒任何實際損失。
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指,同類案件通常會判監,但考慮被告認罪及其求情理由,決定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,押後至 7 月 9 日判刑,被告續准保釋。
被告關家俊(52 歲、警務處警長),周二身穿黑色西裝應訊。控、辯雙方達成協議,被告承認 1 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及 3 項欺詐,其餘 3 項欺詐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。
求情:患癌耗盡積蓄借貸繳稅
辯方求情指,被告已婚,育有一對五歲雙胞胎兒子,一家人住於警察宿舍,被告現已被停職。辯方透露,被告於 2012 年患上鼻咽癌,2015年痊癒,治療過程令被告花光積蓄,借錢是為了繳稅,並已按時歸還所有貸款,故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,並沒有蒙受任何實際損失。
辯方另呈上多份文件,包括被告上司撰寫的求情信,指被告工作表現優異及專業,厭惡性案件都願意處理。而被告任職時獲警員內部及 6 名市民共 161 次讚賞。
其餘文件包括被告確診患癌的醫療紀錄,以及被告參與紅十字會義工服務的證明等。辯方又提到,被告是日生日,有 10 多名同僚特意到庭支持,又指案件已為被告帶來不少壓力。
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指,雖然同類案件通常判處即時監禁,但考慮被告的求情理由及坦白認罪,決定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。案件押後至 7 月 9 日判刑,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。
涉 6 度瞞債詐騙逾 50 萬貸款
控罪指,關家俊作為代理人,即香港警務處警長,於 2021年 4 月 7 日,在香港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,即使用「超過訂明退休年齡的警務人員繼續服務計劃」申請中的債務申報表格,而該文件是對警務處有利害關係,及在要項上載有虛假、錯誤或欠妥的陳述,即沒有任何未償還債務;及從未受個人自願安排所規限,以及是他明知意圖用以誤導警務處的。
關家俊另被控於 2018 年 12 月 31 日、2020 年 1 月 13日、2020 年 6 月 5 日、2020 年 10 月 7 日、2021 年 12 月 15 日、2022 年 12 月 8日,在香港藉作欺騙,向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,訛稱其財務狀況在貸款申請表提供的所有資料內容真確及完整,但沒披露他的未償還債務,並意圖詐騙而誘使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職員作出作為或一連串作為,即向關批出 150,000、60,000、72,000、84,000、80,040、85,200 港元的貸款,而導致關獲得利益,或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。
警方早前回覆查詢指,涉案男警務人員已被停職。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,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,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,定必嚴正處理。
WKCC4556/20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