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長認隱瞞債務申延遲退休 詐騙「遮仔會」貸款逾53萬 求情稱患癌耗盡積蓄借貸繳稅

警長認隱瞞債務申延遲退休 詐騙「遮仔會」貸款逾53萬 求情稱患癌耗盡積蓄借貸繳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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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關家俊(52 歲、警務處警長),周二身穿黑色西裝應訊。控、辯雙方達成協議,被告承認 1 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及 3 項欺詐,其餘 3 項欺詐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。

求情:患癌耗盡積蓄借貸繳稅

辯方求情指,被告已婚,育有一對五歲雙胞胎兒子,一家人住於警察宿舍,被告現已被停職。辯方透露,被告於 2012 年患上鼻咽癌,2015年痊癒,治療過程令被告花光積蓄,借錢是為了繳稅,並已按時歸還所有貸款,故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,並沒有蒙受任何實際損失。

辯方另呈上多份文件,包括被告上司撰寫的求情信,指被告工作表現優異及專業,厭惡性案件都願意處理。而被告任職時獲警員內部及 6 名市民共 161 次讚賞。

其餘文件包括被告確診患癌的醫療紀錄,以及被告參與紅十字會義工服務的證明等。辯方又提到,被告是日生日,有 10 多名同僚特意到庭支持,又指案件已為被告帶來不少壓力。

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指,雖然同類案件通常判處即時監禁,但考慮被告的求情理由及坦白認罪,決定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。案件押後至 7 月 9 日判刑,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。

涉 6 度瞞債詐騙逾 50 萬貸款

控罪指,關家俊作為代理人,即香港警務處警長,於 2021年 4 月 7 日,在香港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,即使用「超過訂明退休年齡的警務人員繼續服務計劃」申請中的債務申報表格,而該文件是對警務處有利害關係,及在要項上載有虛假、錯誤或欠妥的陳述,即沒有任何未償還債務;及從未受個人自願安排所規限,以及是他明知意圖用以誤導警務處的。

關家俊另被控於 2018 年 12 月 31 日、2020 年 1 月 13日、2020 年 6 月 5 日、2020 年 10 月 7 日、2021 年 12 月 15 日、2022 年 12 月 8日,在香港藉作欺騙,向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,訛稱其財務狀況在貸款申請表提供的所有資料內容真確及完整,但沒披露他的未償還債務,並意圖詐騙而誘使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職員作出作為或一連串作為,即向關批出 150,000、60,000、72,000、84,000、80,040、85,200 港元的貸款,而導致關獲得利益,或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。

警方早前回覆查詢指,涉案男警務人員已被停職。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,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,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,定必嚴正處理。

WKCC4556/20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