輕度智障女西貢村屋謀殺案 政府化驗師指無跡象顯示事主死前遭多次毆打

輕度智障女西貢村屋謀殺案 政府化驗師指無跡象顯示事主死前遭多次毆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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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化驗師:大部分血跡在房內牆壁

政府化驗師陸端誼供稱,2019 年 9 月 4 日到涉案單位檢驗﹐發現死者吳恩宇房內血跡,大部分位於圓櫈旁的牆壁。根據男被告張子材的錄影會面,張會要求死者坐在圓櫈及向她施襲。陸另製作單位平面圖,標記發現血跡的位置,包括膠櫃、床上及床邊。

陸解釋在膠櫃上的血跡呈圓形,即血跡以相對垂直滴落物體表面;窗邊的血跡則呈橢圓形或被拉長,即血跡非垂直滴落,而是有角度地滴落。她指,窗邊血跡向下右角變窄,意味血液從左上方流向右下方。

她又指在書枱下有一些灰燼,她推開書枱後亦發現一些血跡。控方詢問,房內共有多少血跡?陸稱沒有計算,但確認血跡均來自死者。

政府化驗師:沒跡象死前受多次擊打

代表張子材的大律師 Trevor Beel 問,除了死者房間外,屋內沒有其他地方發現死者血跡?陸同意。Beel 引述陸的供詞指,涉案血跡沒有氣泡圈(bubble ring),即血液並非由死者的呼吸道,例如鼻及嘴巴流出?陸同意。

Beel 又引述陸指,她完成血濺形態分析後,認為死者房內的血跡不是「撞擊噴濺」(impact spatter)。他問若有人在死者的開放性傷口上多次擊打,血會否會濺到牆上?陸稱會,但在本案沒看到相關情況,亦不知道血跡何時造成,認為有可能在不同時間造成。

Beel 再引述陸的結論,事主可能在房內受傷,或是沾有其血的物件接觸牆壁等。惟由於現場沒有血濺,沒跡象顯示事主死前受到多次擊打;陸確認。

男子被控非禮、謀殺 死者母被控教唆非禮

被告張子材被控猥褻侵犯另一人及謀殺兩罪,指他於 2019 年 8 月 1 日至 9 月 2 日期間的某日,在西貢龍尾村 131 號猥褻侵犯吳恩宇,並於 9 月 2 日在香港謀殺她。

被告吳馬如賡則被控一項協助和教唆猥褻侵犯另一人罪,指她於 2019 年 8 月某日在香港,協助和教唆張猥褻侵犯吳恩宇。

HCCC159/20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