輕度智障女西貢村屋謀殺案 法醫指死者面部傷勢非簡單接觸造成 死因包括無法呼吸

輕度智障女西貢村屋謀殺案 法醫指死者面部傷勢非簡單接觸造成 死因包括無法呼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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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醫估計死者凌晨 1 時半去世

法醫科高級醫生傅家聰指,他於 2019 年 9 月 2 日下午 1 時半檢查死者吳恩宇,指其屍僵正消失、皮膚被指壓時仍留紅印等,認為她於 12 小時前、即同日凌晨 1 時半去世。而根據男被告錄影會面,他稱於凌晨 3 至 4 時曾觀察死者,形容其「軟癩癩」沒反應。

傅提到,死者身上的傷痕於檢驗前 1 至 2 日造成。控方庭上展示一張死者面部特寫的照片,可見其整臉紅腫,帶有大大小小瘀傷。傅指,耳朵、嘴巴、眼眉有擦傷(abrasion),部分傷口分別呈深色及紅色,與皮膚血管破裂、血液積聚程度有關。

法醫指死者面部傷勢大 非簡單接觸造成

控方問,造成面部傷口的力度有多大?傅指難以準確估計,死者面部大面積受傷,「我覺得不是簡單隨便接觸,這絕對是碰撞而成。我不是說沒有意外觸碰的可能性,但這絕對有力度。」(I think it is not a simple casual contact. But it is definitely a bump. I am not saying that accidental force is not possible. But it is definitely a force)

控方再展示死者雙手瘀傷照片,傅指可能是強烈碰撞,但他不肯定,只能形容是鈍性損傷(blunt injury)。傅又指,死者背部有瘀傷及墜積性充血(hypostasis),解釋指她仰臥一段時間,死後再沒有血液循環,因此血液積聚在背部,造成充血。

法醫指肺炎引致死者無法呼吸

傅再指,死者腦膜出血,相信是用力搖晃及鈍力造成,加上攝取過量酒精,導致酒精中毒。另外,其肺部受到細菌感染,很可能因吸入(aspirate)或吞下(swallow)異物造成,但不知道感染時間,可以是數小時至一日。他舉例,神智不清人士被餵食,有機會導致異物或嘔吐物,經氣道進入肺部。

控方詢問,死者死因是甚麼?傅指,頭部出血、酒精中毒不一定即時致命,但兩者結合就會引致肺炎。法官杜麗冰問,那麼死者是死於心臟停頓、器官衰竭?傅指,上述情況不僅影響肺部,還可能影響其他器官,以及導致死者無法呼吸。

傅補充,死者神智不清、無法郁動,都是引致她死亡的因素。他另確認,男被告在錄影會面提到將死者撼頭向牆,或能解釋死者前額瘀傷。

男子被控非禮、謀殺 死者母涉教唆非禮

被告張子材被控猥褻侵犯另一人及謀殺兩罪,指他於 2019 年 8 月 1 日至 9 月 2 日期間的某日,在西貢龍尾村 131 號猥褻侵犯吳恩宇,並於 9 月 2 日在香港謀殺她。

被告吳馬如賡則被控一項協助和教唆猥褻侵犯另一人罪,指她於 2019 年 8 月某日在香港,協助和教唆張猥褻侵犯吳恩宇。

HCCC159/20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