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卓堅被指破產期間賭博、另漏報逾9萬元收入 遭延長破產期1.5年

郭卓堅被指破產期間賭博、另漏報逾9萬元收入 遭延長破產期1.5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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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認沒妥善完成年收入報表

署方代表指,郭於破產後曾花約 3.6 萬元賭博,最後剩下 3.2 萬元,但沒有上報予署方。而郭破產後首兩年分別漏報了 5 萬元及 4.1 萬元的收入,亦沒有上報 8,000 元盈餘,直至被署方查問時才揭發。郭亦承認沒有妥善完成其年收入報表,署方對其破產期間行為不滿意,要求延長破產期 1.5 年,並就此去信通知郭。

官提到,所呈交文件中,可見郭曾接受警誡會面,關注郭有否被起訴;署方代表指沒有。官續總結指,郭沒有去信法庭反對延長其破產期,而考慮到郭於破產期間的賭博損失、漏報收入,下令延長其破產期 1.5 年。

HCB1613/20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