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長洲覆核王」郭卓堅被指拖欠訟費,於 2020 年被頒令破產,其破產令原定於 2025 年 7 月自動解除。破產管理署代表反對自動解除郭的破產,指郭於破產期間賭博及漏報逾 9 萬元收入,要求延長破產期。案件周三(25 日)於高院聆訊。郭沒有出庭應訊,亦沒有法律代表。聆案官葉樹培最終下令延長其破產期 1 年 6 個月。
承認沒妥善完成年收入報表
署方代表指,郭於破產後曾花約 3.6 萬元賭博,最後剩下 3.2 萬元,但沒有上報予署方。而郭破產後首兩年分別漏報了 5 萬元及 4.1 萬元的收入,亦沒有上報 8,000 元盈餘,直至被署方查問時才揭發。郭亦承認沒有妥善完成其年收入報表,署方對其破產期間行為不滿意,要求延長破產期 1.5 年,並就此去信通知郭。
官提到,所呈交文件中,可見郭曾接受警誡會面,關注郭有否被起訴;署方代表指沒有。官續總結指,郭沒有去信法庭反對延長其破產期,而考慮到郭於破產期間的賭博損失、漏報收入,下令延長其破產期 1.5 年。
HCB1613/20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