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代表醫管局出席政府疫情記者會的醫生莊慧敏,與丈夫、骨科醫生趙名宇涉嫌在黃埔花園 Aeon 偷竊價值逾 1,600 元食物,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,判罰款 5,000 元,提定罪上訴被駁回,周三(5 日)在高院申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證明書。
上訴方認為,原審裁判官假設上訴人作出招認,陷入「認知性假設」,影響其評估分析。高院暫委法官姚勳智稱就自願招認的部分,他處理上訴時已作詳細考慮和分析,拒絕批出證明書。
上訴方:原審陷認知性假設
高院暫委法官姚勳智稱,已讀畢雙方的陳詞,並引述上訴方提出的法律觀點,指主要圍繞「案中案」的情況,指控方依賴上訴人的口頭招認、補錄警誡供詞、錄影會面招認。
官續引述上訴方說法,原審裁判官假設上訴人作出招認,陷入「認知性假設」,影響其評估分析,將之視為事實處理,裁斷不公平。上訴方認為,本案有重大且廣泛的法律觀點,認為需要終院處理。上訴方確認依賴書面陳詞,未有補充。
官:議題並非重大且廣泛
官稱,是次聆訊只需要考慮提出的議題是否涉及重大且廣泛,指就自願招認的部分,他處理上訴時已作出詳細考慮和分析,故裁定上訴方此理由並不成立。
至於上訴方提出,原審裁判官處理口頭招認時墮入「認知性假設」,官稱,如答辯的律政司一方所指,實際上已於上訴時處理相關部分,上訴方只是包裝成不同的辭句,原審亦未有違反原例,故裁定上訴方提出的議題並非重大且廣泛,並無基礎批出上訴至終院許可證明書。
涉案食物總值逾 1,600 元
上訴人為趙名宇(47 歲)、莊慧敏(48 歲)。兩人被控於 2022 年 4 月 23 日,在紅磡黃埔花園青樺苑地庫一層及地下「永旺(香港)百貨有限公司」,偷竊一個西瓜、一個蜜瓜、兩包布丁、兩包藍莓、兩包刺身、一包壽司、一包雞,總值 1,632.8 港元,上述物品為永旺(香港)百貨有限公司的財產。
二人不認罪,經歷合共 8 日審訊後,於 2023 年 4 月被裁定罪成,判罰 5,000 元。審訊時,二人均有作供。另綜合當時求情內容,男被告、骨科醫生趙名宇時任明愛醫院顧問醫生,多年備受同事肯定,沙士期間曾自願往瑪嘉烈醫院服務、受美譽「沙士英雄」,獲中大教授、骨科醫生容樹恒撰寫求情信。
女被告、莊慧敏於 2020 年獲行政長官頒發「社區服務獎」,新冠肺炎抗疫期間不辭勞苦、「工作量相當大」,角色舉足輕重,獲港大醫學院病理學教授袁國勇撰求情信。
HCMA223/20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