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大埔區議員陳振哲被指 2022 及 2023 年,兩度非禮一名女子,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。被告原定周一(6 日)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,惟辯方指控方未完整提供文件,申請押後,獲官批准延至 2 月 25 日再答辯,期間被告准以現金 3,000 元保釋。
辯方指控方選擇性提供資料
庭上辯方指,他們先後於 2024 年 9 月、12 月向警方索取「未經使用的材料」,惟至兩個工作天前才收到部分,且當中內容選擇性、模糊,望待索取到完整資料才正式答辯。
控方對申請不反對,並稱會指示警方在下周三前,向辯方提供所需資料。官最終批准案件押後至 2 月 25 日再訊。
被告 2019 年當選區議員
被告陳振哲(51 歲)分別被控於 2022 年 5 月中在大埔懷仁街某單位,以及 2023 年 6 月某日在香港,猥褻侵犯女子 X。
陳在 2019 年當選大埔區議員,2021 年 10 月,陳被裁定宣誓無效,即時取消區議員資格。
FLCC2010/20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