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
11.10 又一城|餐廳東主被指連襲四警兼搶犯全部罪脫 律政司事隔一年提上訴

11.10 又一城|餐廳東主被指連襲四警兼搶犯全部罪脫 律政司事隔一年提上訴

分享:

2019 年 11 月 10 日又一城「和你 shop」行動中, 36 歲餐廳東主被指連環襲擊 4 名警員及企圖「搶犯」,被控襲警、協助他人逃離共 5 罪。案件經審訊後,他在 2022 年 4 月被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。事隔逾一年,律政司不服裁決,上周四(11 日)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。根據司法機構網頁,案件暫未有聆訊日期。

答辯人韋穎恆(案發 36 歲)否認 4 項襲警及一項協助、教唆、慫使或促使合理羈押下逃離罪,即於 2019 年 11 月 10 日在九龍塘又一城商場 L1 層襲擊警務人員A、B、C 及 D,並協助、教唆、慫使或促使一名女子及一名男子逃離警員的羈押。經審訊後,區院暫委法官許肇強於 2022 年 4 月 21 日裁定他所有罪名不成立,拒接納控方證人警員的認人,因案發現場混亂,他們僅觀察襲警男數秒,閉路電視片段亦未能清楚拍到男子樣貌及車牌。

控方指韋襲警、搶犯 

當時控方開案陳詞指, 2019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2 時許,示威者於又一城商場內號召「和你 Shop」行動,多名警務人員包括 A、B、C、D 及 F 到場執勤。同日 4 時半,C 留意到 4 名蒙面人在商場 L1 層店舖「千両」外聚集,其中 2 人在卷閘上噴漆。C 隨即要求增援,期間發現 2 人加入,2 人離開,剩下  4 人在店外。

A、B、D 及 F 趕抵現場後,立即展開追捕。D 成功制服一名曾以士巴拿擊打店門鎖頭的男子;C 亦成功制服一名女子;另外 2 人往電梯方向逃去。多名示威者其後包圍眾警,A、D 及 F 先後要求在場人士退開。韋穎恆及後走近 B ,拍打其左上臂,再大力拉走女子。A、B、C 及 D 見狀阻止他拉走女子,分別遭韋拳擊,隨後被其他人襲擊。

CACC92/2023(DCCC218/2020)
焦點
最新文章
最新影片

訂閱支持,撐起《法庭線》

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,
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。
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