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.13 中環|兩男生被控非法集結 一人被指攜手套、口罩 父供稱用作裝修新居

11.13 中環|兩男生被控非法集結 一人被指攜手套、口罩 父供稱用作裝修新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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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 年 11 月 13 日,網民發起中環「和你 Lunch」示威,爆發警民衝突,兩名男生被控非法集結及違《禁蒙面法》受審,周四(28 日)在區域法院續審。

暫委法官黃士翔裁定案件表證成立。19 歲被告的父親作供稱,案發當日他着兒子帶同勞工手套等物品,前往大埔幫忙裝修新居;兒子先往中環求診,卻被捕。譚父亦稱曾將泳鏡交給兒子,指因為他腰傷,着他「有時間去會所浸吓水」。

同案另一被告不作供、不傳召證人。案件押後至 8 月 3 日結案陳詞。
案件表證成立 被告父稱着兒帶手套裝修

暫委法官黃士翔周四裁定案件表證成立,辯方傳召被告譚家樑的父親作供。譚父供稱,自己任職水電工,一家人原住西環,他於 2019 年購入大埔一個私人屋苑單位,裝修期為同年 9 至 12 月。

譚父稱,案發前一晚着兒子翌日往新屋幫忙裝修,「做吓清潔,遞吓工具俾我」,並將勞工手套、口罩及泳鏡遞給兒子,叫他帶往大埔新居使用。

譚父續稱,勞工手套是保護雙手,口罩用作防塵。至於泳鏡,譚供稱兒子在學校弄傷腰部,故着他「有時間去會所浸吓水,幫助條腰」。

譚父:兒稱腰痛先往中環求診

譚父指,案發日早上,再次叮囑兒子前往新居,惟兒子表示腰痛,稱前往中環求醫後再去新居,其後被捕。

控方質疑,被告當時「腰骨骨折」,為何譚父要他幫忙裝修;譚父稱,兒子身體「沒大問題」,加上當時他打算安裝天花燈,一人未能完成,故着兒子「托住啲燈」。

另一被告不作供、不傳召證人。案件押至 8 月 3 日結案陳詞。

控方早前憑衣着、隨身物 指被告拋磚

案件周一(25 日)開審,控方分別引用新聞及閉路電視片段,經對比衣着、隨身物品,認為兩被告為片段中的拋磚者。控方又指,第二被告譚家樑被警方截停時身穿黑色上衣,身上有勞工手套、口罩、泳鏡及護目鏡。

兩被告被控非法集結、違《禁蒙面法》

被告依次為譚家樑(19 歲,學生)及周柏希(20 歲,學生),兩人否認於 2019 年 11 月 13 日,在中環畢打街一帶參與非法集結及違反《禁蒙面法》,即在中環畢打街身處非法集結時,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辨識身分的蒙面物品,即使用掛耳式口罩。

DCCC 611、612/2020(已合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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