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 七一|26 歲地盤工認向警車擲汽油彈 求情指還押期間父離世

2020 七一|26 歲地盤工認向警車擲汽油彈 求情指還押期間父離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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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民 2020 年七一號召上街反《國安法》,24 歲地盤工被指在旺角向警車投擲汽油彈,周二(14 日)在案件開審前承認「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企圖縱火罪」。

辯方求情指,被告中度智障、有閱讀障礙,被控後一直還押,期間父親因工業意外離世,母親則曾在內地監禁、後亦離世,惟被告沒清晰認知,只知母親沒有回來,兩名胞弟現由七旬外婆照顧。

辯方又指,被告欲承認交替控罪,惟不獲控方接納,盼法庭予以考慮,又指被告雖能辨別對錯,但難以理解法律程序,望法庭考慮酌情減刑,並盼輕判讓被告與家人及早團聚。區院暫委法官徐綺薇押後至周五(17 日)判刑,被告續還押。
辯方求情指被告還押期間父離世

案件周二原定在區域法院(聆訊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)開審,被告於開審前認罪。辯方求情指,被告為中度智障人士,有閱讀障礙,在特殊學校讀至中六,被控後一直還押。被告案發前在父親的回收場工作,但父親在他還押時因工業意外離世,被告曾申請保釋參加喪禮。

辯方續指,被告母親曾在內地監禁,其後亦離世,惟被告沒清晰認知,只知母親沒有回來。由於父母雙亡,被告兩名胞弟由七旬外婆照顧,惟她年紀大,弟弟需入讀寄宿學校。辯方指,盼法庭輕判,讓被告與家人及早團聚。

被告欲承認作為交替控罪 控方不接納

辯方續指,被告早前表明欲承認作為交替控罪的企圖縱火,以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兩罪,惟不獲控方接納,盼法庭予以考慮,又指被告的智力水平雖能辨別對錯,但難以理解法律程序,全港僅 0.1% 人口屬同一等級,望法庭考慮酌情減刑。

案情指被告警誡下稱自製汽油彈

案情指,案發當晚,兩輛警車停泊在旺角銀行中心外的馬路,一名坐在警車內的警員,目睹全黑打扮的被告,手持一個起火的汽油彈。他衝前將其扔往另一輛警車的方向,期間布條及樽身分離,並落在馬路,沒有成功點燃。

案情續指,被告隨即逃跑,警員下車追捕,終在亞皆老街與西洋菜南街交界制服被告。警員在被告的背囊中,搜到一支樽口塞綠色布、內有液體的玻璃樽,及一個黑色頸套,另在其外套口袋搜出一對勞工手套及兩個打火機。

警員以「縱火」及「藏有攻擊性武器」拘捕被告,被告於警誡下稱:「啲汽油彈我自己整嘅,諗住用嚟掟警車。」

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罪存檔法庭

案發時 24 歲、現年 26 歲的被告李培浩(報稱地盤工人)被控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企圖縱火罪,指他於 2020 年 7 月 1 日,在旺角彌敦道 636 號地下附近,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香港警務處的一輛警車,登記編號為 AM6252,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。

被告另面對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,指他於同日同地管有 1 個載有柴油和樽口塞有布碎的玻璃樽,以及 2 個打火機,該罪存檔法庭。

DCCC913/2020